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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司机殒命邢台高速,庭审雄辩索赔28万
发布日期:2010-08-25    作者:王庆虎律师
2008年7月,辽宁司机在邢台高速上,发生追尾事故,造成死亡,司机之子李XX委托邢台正义法律事务所代理索赔诉讼,王庆虎深入调查,四处奔波,查明事故两车的投保情况,诉状上将所有的保险公司、车辆挂靠公司、司机、车主都列为被告,并且也本车把的车主的所有家属也列为了被告(该车车主与辽宁司机同时死亡在该车),立案后又及时申请了财产保全,并且明智选择保全车辆为本车,而放弃保全前车,因为前车入有交强险两份和商业第三者50万,不用考虑赔偿能力和执行难度。在李XX立案后,车主的家属也立案起诉索赔。
本案一审庭审十几个参加庭审的被告和第三人都针对原告李Xx发表不同意见,问题十分尖锐,王庆虎均利用证据一一反驳。一审胜诉,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庭审更加激烈,王庆虎均从容反驳,二审结果维持原判。最后,在王庆虎的陪同下,农历2008年年末,李XX得到了赔偿款28万余元。同时向法院送去了一面锦旗。

办案感想:办理重大交通事故案件,涉及人员众多,较多法律关系,需要冷静思考清晰脉络,迅速确定正确方案,及时保全财产,尽量把保险公司拉进诉讼保证诉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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