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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理性与激情演绎自己的职业角色
发布日期:2010-08-10    作者:110网律师
在人们的印象中,律师在庄严肃穆的法庭上慷慨陈词、据理力争,在商场如战场的谈判桌上侃侃而谈、挥酒自如。感性又浪漫的我,做了律师,才发现自己的理想职业与现实存在很大的差距。律师在正义与黑暗的夹缝中生存,每天面对赖账、事故、暴力、纠纷的社会阴暗面;律师要用理性的思维去思考和处理一切法律事务,似乎与浪漫根本扯不上关系;律师每天要应对不断变化的各种纠纷与矛盾,无法实现心静如水快乐工作的境界。人们常说,律师是法律之师,是神圣的职业,不喜欢家长里短是是非非的我,感觉到,每天和矛盾为伍,与纠纷相伴,真象有人说的那样,律师是痛苦的职业。
初做律师,常常有客户带着满脸的疑惑在我脸上扫射两秒种后,无一例外地蹦出同样的话:“这位律师,太年轻了。”作为女人,听到这话,心里也许是美滋滋的,谁不希望自己更青春呢?但是,坐在律师楼,面对好不容易登门造访的客户,听到这话,心中倍感无奈与忐忑,年轻此时与此资历浅、不值得信任划上了等号。难道律师真的是越老越吃香却布满艰辛与荆棘的职业吗?何时才能完成阅历、经验的积累,游刃有余地奔走于充满挑战的律师之途呢?
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就象社会的大舞台,每个客户背后都有一个或喜或悲的故事,有时也会上演喜剧。有一天,一位小商贩模样的中年人到所里咨询,向我出示了一份合伙合同,称自己是合同的乙方,因甲乙双方协商合伙开煤矿,但乙方收了甲方的8万元后没有投到合伙体,而是投资到自己办的另一处煤矿,收款时乙方给甲方出具了一张收据,后来乙方自己的煤矿发生亏损,8万元的投资款没有偿还。甲方现在追要投资款,问我乙方的官司能不能打赢,他在叙述中一直用甲方、乙方的词语称谓,我想可能是为了好区分主体吧。我为他进行了详细解答和分析预测。听完后,他对我说,这个案件就委托你办了。我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合同中的一些小瑕疵也不能帮助你打赢官司。令我颇感意外的是,他居然又说,其实我是合同的甲方,我去过几家律师所咨询过,听说我是乙方,都说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对乙方有利,你的分析得客观,说明你是一个正义感强的律师。就这样,这位精明的客户凭着自己独特的判断,做了我的第一个客户。原来,做律师如同做人,律师的经验、阅历、专业知识的积累,固然重要,但真诚、坦荡的人格魅力同样是律师具备的优秀品质。
整天奔走在笼罩着理性光环的律师所、法院、检察院之间,我的浪漫情怀被压抑得日渐褪色了。有位朋友介绍了一起追索抚养费案件,一位已婚的公务员与委托人张小姐发生了婚外情,生了一个男孩威威,现已3岁,张小姐说,不论通过何种方式,只希望要回小孩抚养费。这位小女人穿着一袭长裙,是我喜欢的高贵紫色,不施粉黛却掩饰不住她的亮丽,这么美丽的女人却太痴情太执着,看着她一边陈述一边优雅地试擦泪滴,我在感慨良久后又凭添了几分同情,于是顿生灵感,一份富有创意的律师信出炉了。我写道:“她说孩子的眼睛最象你,每次与孩子对视都会想起你;她说人不能要的太多,上天赐予了威威已是她此生最大的财富;她说希望你以后的日子平静无忧,快乐幸福;她说喜欢的歌静静地听,喜欢的人远远地看,记住该记住的,接受不能改变的;她说了很多,唯独没说她自己。”最后的未尾是:“请于接到此函后三内与本律师联系协商抚养费事宜。”后来通过非诉讼调解,达成了协议,公务员一次性付清了抚养费,这起案件在收案后不到一个月就顺利地调解解决。我忽然感觉到,律师工作并不全部充斥着冷冰冰的理性,就象流光溢彩的生活,有时一成不变,有时也需要浪漫、激情点缀,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个鲜活、有感情的人,我开始重新认识律师职业。
律师所开会时经常强调,穷尽法律关系,穷尽专业技巧,争取客户利益最大化,才能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我代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委托人女方在婚前出资装修房屋花费了3万多元,却无法提供任何证据。开庭时,男方不承认女方花钱进行了装修,主张该装修款和房屋均属于自己的婚前个人财产,女方十分气愤,在庭审中一直用强硬的语气和对抗的方式进行陈述。我在法庭辩论中讲道:“我们在法律面前只能讲证据,我方确实没有任何证据来主张装修费,按照举证规则来评判装修款的归属问题显而易见。但我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我的当事人所讲属实,一个女孩子在结婚前拿出辛辛苦苦积攒三年的零用钱,她没想过买材料时发票上写自己的名字,她没想过付款的票据留作证据以后使用,更没想过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她只想用这3万元装点两人未来的美好生活。她付出的,是一个女孩子的真心与感情,难道能用区区3万元来衡量吗?”话未讲完,女方开始抽泣,气氛转向缓和,男方也由对抗变为沉默。此刻营造的法庭气氛使法官的同情心倾向了我的当事人。在调解阶段,经过法庭主持做工作,男方退回了装修费给女方。谁说证据浇铸的铜墙铁壁难以攻破,我依然相信,真情就是貌似柔弱的水,有时可以渗透、溶解坚固的证据保垒。
我们律师事务所有一句格言:办一起案件,交一批朋友,占一方市场,树一座丰碑。我的格言是:细节的快乐才是快乐的全部,快乐做律师!我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不论案件性质或标的大小,我都以谨慎、细致地态度对待,尽力搜集有利证据,查阅最新法律规定,有争议的问题多方论证,最大限度地做好代理工作。2006年春节前夕,我接受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盗窃的辩护案件,十七岁的男孩子因盗窃舅舅的一辆摩托车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我查到最高人民法院刚生效一个多月的司法解释,该解释规定,盗窃近亲属的财物且近亲属要求免予刑事责任的,对未成年人免予刑事处罚。在开庭前,我依据该规定向检察院提交了撤回案件的法律意见书,最终检察机关作撤案处理,这个男孩子被释放,和家人一起过了团圆年。我代理的一起劳动合同纠纷案,医院因体制改革调整岗位,委托人刘医生不满自己的待遇遂向医院递交了辞职书,医院口头同意辞职,但未向刘医生出具任何书面文件或手续,离职后刘医生就职于另一家医院,后来医院离职的医生多达八九个,于是医院向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以刘医生单方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刘医生和新工作单位共同赔偿培训费、违约金及重新录用人员费用共计11万余元。直到举证阶段结束,医院所举的合同未到期、单方辞职申请、培训费支出票据等一系列证据,使刘医生处于非常不利的情形。在仲裁委出示向医院提取的《物品移交单》时,我注意到,在该移交单的右下角注写了一个模糊不清的简写文件号,于是我向仲裁委提出申请,要求依法调取该证据,没有料到调取的这份文件竟是医院同意辞职的文件,后医院撤诉。我深深知道,诉讼程序是公民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有的客户也许一生中只经历一次诉讼,一个细节可能改变案件的性质,一个细节可能成为案件的关键,不能因为我的任何疏忽和懈怠而导致不利的处理结果,使公民对法律产生怀疑,对法律失去信心。当案件得到妥善解决,纠纷得以化解,当我的努力和付出得到了认可,我感受到律师工作带来的无尽快乐与满足。
当今社会,经济发展迅猛,经济活动频繁,交易方式多样,为律师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挑战。为了一个事实真相或弱者的权益,为了一个不公平的社会现象或法律冲突性规定,我们整天奔波忙碌;在良心正义与金钱名利之间,在业务竞争与司法公正面前,我们不断经受着考验。有的律师为善良而战,有的律师为法治而战,也有的律师在利益的驱动下模糊了自己的价值取向。大浪淘尽方显英雄本色,更多的律师,密切关注着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积极探索着处理法律事务的技巧和方法,通过参政议政、公益诉讼、普法宣传、爱心捐助,广泛参与社会政治和经济生活,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力量。尽管法制环境有待完善,执业权利时常受限,我们时刻牢记,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廉洁自律,为构建一个自由平等、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制美景而不懈努力!
2009年年初,我在笔记本的扉页上,写下了这样一行字:用理性与激情演绎自己的职业角色,快乐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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