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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物权法: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发布日期:2010-08-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这里所讲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条第1款的规定,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即指国家对于城市的土地享有所有权,且城市的土地所有权只属于国家。宪法第10条中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1款中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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