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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规模化律师事务所的必然选择--北京房地产律师
发布日期:2010-08-02    作者:孙新律师
  置身律师行业近十载,历尽做律师酸甜苦辣与艰辛。
首席律师--孙奎律师 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黑龙江鹤乡律师事务所    周立
置身律师行业近十载,历尽做律师酸甜苦辣与艰辛,看惯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分分合合,年轻律师的举步维艰。在心里一直有个疑问,为什么律师事务所很难做大,为什么律师事务所做大到一定规模很快又分崩离析,有没有一种制度可以让律师事务所即能持续、稳定的做大做强,又能为律师提供一个发挥自我的平台,而不必为案源、收入朝夕惶恐。带着这些问题,笔者长久思索------也许将公司治理结构理念引入到律师事务所的发展与管理中可以解决这些问题。下面笔者就从几方面阐述一下拙见,以期抛砖引玉,能得到同行者更多的支持与批驳,探索一种新的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管理模式。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首先,一个小型的律师事务所要想做大、做强,我想至少应该解决好律师事务所发展内外两个层面的问题。律师事务所对内层面的问题是解决好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和律师晋升为合伙人问题,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处理的好与不好,关系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是团结或分离的问题,利益分配问题如果处理的好,合伙人的队伍会团结、会逐渐壮大;处理的不好,合伙人队伍会分裂、会变小。对内问题的另一方面是是否有一种机制和渠道让优秀律师晋升为合伙人、如何处理好新合伙人与原有合伙人利益关系的问题,一个律师事务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有一批成熟的优秀律师产生,能否将这些律师真正融入到律师事务所中,是一个事务所做大、做强的重要因素,怎样将这些律师真正融入到事务所中呢,最简便有效的办法就是让他成为合伙人。对内问题处理的好不仅可以让事务所现有人才不流失、还可以从外面吸引更多优秀律师加盟。北京君合律师事物所十余年没有一个合伙人离所或另办新所就在这一点为我们树立了典范。律师事务所对外层面的问题是解决好管理、拓业、人才、服务质量、品牌几个方面的问题,而这几个方面问题又是互动的,其相互关系实际上是以人才为基础,管理为核心,拓业为根本、服务质量为保障和品牌战略为支撑的互动关系。这五个方面的互动关系笔者不再赘述,相信同仁会理解的比笔者还深刻。那么怎样解决一个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内外两个层面的问题呢?笔者认为将公司治理结构引入到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运作中,可以较好的解决这些问题。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一、公司制是律师所组织形式创新的有益尝试。

我们所说的律师事务所公司制,是指律师所在组织形式、产权结构、管理模式、责任承担等方面符合公司制度的要求,使律师所建立起符合公司制度要求的组织机制、责任机制、管理机制、经营机制和分配机制,形成一个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公司制度,从而推动律师所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建设与发展。
二、公司制律师事务所并无立法障碍
在我国,律师事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同属社会中介组织。目前,各地的会计师事务所都改制成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并且国家以立法的形式加以确认。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既要领取当地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又要领取当地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既然会计师事务所如此,律师事务所公司制就顺理成章了。关于新的制度模式,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教授厉以宁在中国律师2000年大会上曾大声疾呼“律师业的制度形式必须转变”,“要成立公司制”。 美国律师事务所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就向律师公司发展,到上个世纪90年代初,美国最大的律师公司已拥有律师1400多名,该公司执行委员会主席介绍,到2010年将发展到5000多名律师,目前,该公司已在世界主要国家设立分公司。英国、澳大利亚等西方发达国家,律师责任已趋于有限化,纷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世界上名列前茅的大型国际律师事务所——美国的安达信法律事务所(Anderson Legal)拥有律师3000多人。在这个所,人们开始感到法律业务的公司化。这些大型法律公司及其国际法律公司积极从事国内业务和诉讼。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三、公司制律师所的科学管理
  长期以来,我国律师所的管理者基本上是“土生土长”的“自己人”,一直都在沿袭“律师——高级律师——名律师——所主任”的路线成长。这些主任们既要管理律师所,又要代理诉讼,还要在各种社会组织、学术团体中兼职,故常常叹息“分身无术”。特别是一个几十人、上百人的大所,人员多、业务忙、摊子大,把管理当成副业根本不行。应该提倡让专业人做专业事,把所主任解放出来钻研业务、拓展市场。
 (一)公司制律师所的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相互独立、相互制衡和相互协调的原则建立由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股东会、董事会、首席执行官(CE0)、监事会,健全分权制衡的内部组织机构。
 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最典型的特点就是三会制度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它是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必须选择的一种制度,它最大的优点是可以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实现企业发展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能避免由于组织的庞大,一个人知识、能力不足而导致决策的失误。三会制度本质上是一种权力分配制度,一方面其特点是集体决策,另一方面是权力的制衡,最终目的是保障公司权力的正当行使,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律师事务所相当于一个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所不同的是合伙人既是股东、管理者,又是律师,三项职能集于一身,由于律师专长不同,很难同时具备上述素质、很难同时承担上述三项职责,这样往往会阻碍一个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的提升和规模化的发展。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呢?笔者认为将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三会制度引入到律师事务所管理中、将事务所的权力进行合理的分配,就可以很好的解决。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二)公司制律师所需建立职业经理人—首席执行官(CEO)制度
    随着公司制律师所的诞生,一个职业经理人主政律师所的潮流正在到来。公司制律师所的CE0既可以由执业律师担任,也可以由非执业律师担任。最近,北京同仁医院、天坛医院、朝阳医院等大医院、名医院先后引进了具有MBA(工商管理硕士)背景的高层管理人员,同仁医院院长韩德民认为,MBA管理医院,绝不是外行管理内行。在他眼里,如果每个方面都由MBA之类的人才来主导,将是一件很惬意的事。 公司制律师所需要自己的CE0,它将给中国律师业的管理带来新的气息。
    上述三会制度的设立,能够将合伙人中有管理才能的优秀律师选入管理委员会中承担日常管理职责,并不是每位合伙人都参与日常管理,这样不仅可以解决合伙人会议难以招集、意见难以统一的问题、提高事务所的管理水平和效率,还可以解脱大多数合伙人日常管理之责任,更专心致力于专业发展、提高业务素质。其有利于将事务所规模做大,由于将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适当分离,可以无限度的扩大合伙人的规模,为事务所做大做强奠定基础。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四、公司制律师所的业务流程管理
  工厂生产产品属工艺流程管理,律师所的法律服务也有业务流程管理,原理是一样的。律师所从接受当事人委托开始到结案归档结束,每一步都应处在有效的监控之下,以保证服务的优质和高效。一般来说,律师所的业务流程主要是:收案——批准立案——收费——登记编号——确定项目小组(承办律师、协办人员)——办案(案件讨论、调查取证、撰写法律文书、开庭或提供非诉讼服务)——案卷归档。律师、律师项目小组需将业务流程输入本所微机局域网。律师所行政部门要定期对每笔法律服务业务的工作量、办案周期、工作质量(含客户、当事人反馈意见)及投入的人、财、物与收益进行研究和量本利分析。这样做,有利于对每笔业务进行全过程跟踪,增强承办律师的责任感;有利于分清责任,提高法律服务质量;有利于发现问题,查找漏洞,总结工作,整改提高,制定新的计划和目标。
五、公司制律师所的市场管理
  由于“作坊式”的律师所是“散兵游勇式”的办案,不谈也谈不上什么市场管理。规模化、专业化的律师所是从“作坊式”上升为“公司式”,从散兵游勇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发展为“兵团作战”,业务范围从诉讼为主提高到诉讼与非诉讼并举,再提高到非诉讼为主。因此,公司式律师所讲究的是团队精神,形成的是整体合力,发挥的是“拳头”优势。这就要求律师所必须把市场的研究、培植与开发放在重要地位。
  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突飞猛进,科技的创新日新月异,法律服务的领域海阔天空。在招商引资、资产重组、公司并购、招标投标、能源和基础设施建设、金融证券、进出口贸易、因特网、电子商务等大型复杂的项目中,都需要法律服务。特别在涉外法律业务中,不仅涉及国内法、国际法和国际惯例,还必须对外贸、银行、涉外保险、生产科技等方面都要有所了解。这样的大型复杂业务不是某个小律师所、几个律师就能胜任的。只有部门齐全、分工细致的规模化的大所才能提供如此系统的法律服务,满足客户“一站式”、“一条龙”服务的需要。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市场管理对律师的要求是懂法律、懂世贸规则、懂外语、懂经济、懂科技。 所以说公司制律师所市场管理的前提是规模化、专业化。
六、公司制律师所的优势
  1、公司制律师所具有法人地位,独立的财产权,实现了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有利于强化科学管理。在公司制律师所内部,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三会制”。由董事会聘用精通经营管理的人员主持日常管理工作,如收案收费、案件讨论、学习培训、业务拓展、联合兼并、宣传策划、会务接待等事宜。股东行使选举权、表决权,享有分红权;董事行使重大问题决策权、人事任免权、对经营管理者的监督权。采用这样的管理模式,可以使管理职业化、专业化,提高了管理的层次与水平,有利于树立服务品牌,使律师所高效率运转和扩张。同时,这种机制不仅有利于调节内部责权利关系,而且能够组织协调律师所的整体行动,参与市场竞争。
  2、公司制律师所有利于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有利于资本的积累,可以吸纳国家、组织和个人出资,任何所有制性质的主体均能够成为律师所的出资者或股东,只要他认为律师业是有前途的,就可以把资金投进来。这样,不仅有更多的人投身律师业,也有更多的主体投资律师业。
  3、公司制律师所的产权结构决定了股东不能够直接对律师所的运行施加影响,从而可以较大幅度地降低服务成本。
  4、公司制律师所的责任有限化成为降低律师执业风险的最佳手段。公司制律师所由于采取有限责任和股权可转让的形式,因而除破产等极少数特殊原因外,一般不会发生因股东更迭而导致律师所解体的情况,这就使得律师所能够步入可持续发展之路。  我们的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是优秀的律师组成而且北京房产律师团队也是我们专业团队之一,北京房产建筑律师,北京建房产律师是房产律师团队的一个具体领域我们是北京丰台律师,或者是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北京知名律师,我们也向其它区提供服务如:北京市海淀区律师服务,北京市宣武区律师服务,北京市崇文区律师服务,北京市大兴区律师服务,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服务,北京市西城区律师服务,北京市东城区律师服务,北京西城律师服务,北京东城律师服务,北京崇文律师服务,北京宣武律师服务,北京市昌平区律师服务,北京市顺义区律师服务,北京市房山区律师服务等都是我们律师团队服务的范围,我们也提供其它民事律师服务,所以我们也是北京婚姻律师,北京法律援助律师,北京合同律师,北京朝阳律师,北京朝阳区律师,离婚律师,北京法律咨询,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行政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离婚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希望我们能为社会作出贡献。北京找律师,打官司,就找我们!  
    公司制律师事务所虽不是律师所唯一的组织形式,但却是重要的组织形式,尤其是规模化、管理型律师所的发展方向。我们相信,通过外借美日等国律师公司的做法,内学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功经验,公司制律师所一定能在20年中抢抓机遇,发展自己,在做大律师业、做强律师所的创新道路上发挥“龙头”作用,成为中国律师业的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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