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律师队伍现状的联合与法治--北京房产纠纷律师
律师事务所联盟在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作为一种组织形态的出现,日益受到瞩目首席律师--孙奎律师 13021909386 010-63805958(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等服务)
孙奎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知识全面,工作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法庭上冷静沉着,能言善辩,谈判中亲切、灵活,具有十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在诉讼实务和非诉讼实务方面都卓有建树,先后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同时,孙奎律师致力于诉讼实务的钻研,在刑事诉讼实务方面取得不凡的成绩,代理的民事、经济、行政案件,胜诉率达八成以上。
王炳清
一、步履蹒跚的中国律师业 笔者从事律师工作十年,见证了十年间律师业的发展和无奈。十年前的1996年,中国律师已达到10万人;律师事务所达到8265家。而据最新统计,目前全国现有律师人数11.8万人,律师事务所11691家。分别增长了18%、41.45%,增长的比例相差23.45个百分点。笔者所在的城市,大庆,1996年有近200名律师和20几家律师事务所,至2005年年底,发展到319名律师和41家律师事务所。增长的比例同样不谐调。目前的状况是,律师事务所的数量增长比例明显高于律师人数的增长比例,而且增长幅度都不大,平均每年的增长比例在1-4%之间。据资料显示,中国律师总人数在最近五年间除了2002年冒高突破13万以外几乎没有什么变化(2002年统计全国共有律师136684人)。律师业何以停滞不前步履蹒跚?律师事务所数量的增长何以明显快于律师人数的增长?中国律师果真已经到了饱和状态了吗?在中国加入WTO以后,世界经济交流日趋频繁的今天,中国的律师业面临着严竣考验。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这说明中国律师还处于“散兵游勇、单打独斗”的状态,或者说正在往这个方向发展。律师业还没有找到自身的职业定位。这可能是符合中国现状和国情的。中国很早就有了根深蒂固的“小作坊意识”、“小富即安意识”,人们缺少大机器生产带来的集体劳动、规模化生产习惯,缺少冒险主义精神。也是基于这种状况,在改革开放之后,陆续涌现出一大批个体工商户——一种似是而非单位的经济实体。截至2005年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已达2463.9万户,而私营企业(含公司)仅有430万户。我们的公司法自1994年颁布实施以来,仅有为数极少的注册成立的私营公司,这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是名为公司实为独资的个体经营或家庭经营。可能是中国乏资本原始积累的野蛮环境,很难培养出大资本家。在这种国情的影响下,中国律师业发展举步维艰,培养象美迈斯律师事务所那样的大所,最近几十年内都不大可能。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律师总人数停滞不前,而律师事务所数量增长,说明律师团队的分立组合再分立现象普遍存在,而律师业也在离规模化发展道路越来越远。在大庆,差不多每半年就有一家律师事务所诞生,而律师都还是那些熟悉的面孔。于是许多人数较少的律师事务所一直处于人员紧缺状态,聘用律师动不动就要炒合伙人,合伙人到处招募新的律师来凑数,有的做出承诺,不惜给予一些优惠条件。 二、律师的区域分布和发展不均衡 伴随着律师业的停滞局面,律师分布不平衡、发展不同步问题较为突出。当前的主要特点是:1、城市律师多,农村和边远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少,有的县甚至没有一名律师。2005年6月14日北京日报以《北京律师昨日突破万人大关》为主标题,以《每万人中有7人是律师,相当于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为副标题报道:北京共有从业律师13636人,总人数约占全国执业律师总数的9%。 2、各省律师学历层次相差较大。据统计,博士人数最多的是北京,拥有博士279人,占全国的37.45%。上海和广东比例较高,仅上述三地就占到全国博士律师的57%多。可见高学历的博士生大多集中于北京、上海和广州这样的大城市里。律师队伍硕士生和双学历的情况,同样是北京的比例最高,拥有硕士生和双学历律师人数1795人,占全国硕士生和双学历律师人数的19.62%,接近20%。广东和上海分别占到了全国硕士生和双学历律师人数的12.87%和11.28%。3、律师队伍不稳定,人才由小城市向大城市转移,由内地向沿海发达地区转移现象严重。4、同一地区,律师业务开展和业务收入差距逐渐增大,分化日趋严重。在大庆市,差不多有七、八位律师年收入超过100万元,而更多的律师年收入不过几万元,甚至有的年轻律师年收入仅1万元左右,与高收入的律师相差百倍。5、律师业的人才流失现象非常严重,五年来每年都有一万多名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证书的人才,而从事律师的人数没有增加,起码有5万多人游离在律师职业之外;同时也说明新执业律师的淘汰率较高,基本上是有多少新律师加入就有多少律师撤出。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三、忧心忡忡的中国律师 1、司法环境让律师忧心忡忡
中国律师主要以传统诉讼业务为主的还占相当大的比例,司法机关对律师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和态度,会对律师的发展、律师的积极性产生重要影响。一些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对律师的性质和工作有不正确认识,认为律师工作会给侦查、检察、审判工作添麻烦,在工作中对律师表现出极大的不信任。律师工作“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老三难问题普遍存在,司法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新三难问题也在定范围内存在。律师正当执业权得不到有效保障。这些司法环境方面的消极因素,对律师业发展带来了明显的负面影响。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2、社会环境让律师忧心忡忡
美国学者夏皮罗研究后认为,律师数量增加和功能发挥是与自由的市场经济相联系的。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并不慢,但旧的传统观念未能及时转变。很多人对律师的看法和态度仍有极大的误解和偏差。有不少委托人存在两个极端:一是极端相信律师的能力,认为只要律师说对的就一定对,错的一定错;二是极端相信律师的关系,打官司先问律师认不认识法官,认识就以为律师能够从中联络,把输的变成赢。还有一些人对律师不信任,认为律师专门挑词架讼,常常制造矛盾或引起社会不稳定。这些观念和态度对律师执业活动造成了巨大障碍,影响了律师业的发展。
3、市场环境让律师忧心忡忡
关于法律服务所存废问题,自《律师法》颁布以来多有争论。以大庆市为例,三年前的大庆晚报不完全统计,全市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工作者就有500人,而当时全市律师人数尚不足300人。法律工作者大量地充斥着法律服务市场,同时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因为他们往往打着律师的旗号,有的直接在名片上印“XXX律师”字样。而他们的法律服务,自然无法与律师相比。此外,大量以营利为目的的公民代理(主要是那些退休的法官、检察官)也严重干扰着法律服务市场,并对律师业务收入造成严重影响。国家司法部前任部长张福森就力主倡导取消法律工作者或利用市场机制让法律工作者退出法律服务市场,并在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强调,法律工作者绝对不能演变成“二律师”,要在三、五年内,首先在大中城市的法律工作者退出诉讼代理领域。但是,三、五年的时间马上就要过去了,而大中城市的法律工作者并没有退出诉讼舞台。这怎不让律师忧心忡忡?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四、联合的魅力与法治的意义 2005年公司法的修改降低了公司市场准入的门槛,而律师行业首先应当考虑的不是市场准入,而是如何将蛋糕做大做强,以适应公司制改革。有人提出的口号是“强强联合”,我认为没必要强调“强强”,所无论大小,都应当鼓励走联合道路。这如同从小作坊向大机器生产的过渡,是一种历史的必然选择。1998年北京市张涌涛律师事务所、上海市万国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唐人律师事务所基于合并而共同发起设立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开中国律界之先河,首先走上了联合道路。此后,涌现出了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甘肃中天律师集团事务所、河南开物律师集团事务所等一批集团律师事务所,黑龙江也在2002年成立了远东律师集团事务所。这些集团律师集团事务所的成立,不但为他们自身赢得了声誉,而且为律师公司化改制奠定了基础。律师集团化节约了资源,促进了优势互补,树立了律师新形象。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律师集团化的推动下,公司迟早会成为律师事务所的一种主要形式。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法治政府观念的推进,各行各业都要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从行业到具体单位,都应当厉行法治,摒弃“人治”。我国有古老的“人治”传统,在某些领域很难废除。但是律师不同,律师是法律之师,是法律的执行者,必须坚定不移地信仰法治,并把这种法治的思想运用到自身管理的实践中去。分析目前律师人数增长缓慢而律师事务所(小所)越来越多的原因,主要是“人治”导致的分裂和涣散。“人治”的主要原因是假合伙、实独资。许多律师事务所名为合伙,实为一人(主任)独资,这种情况,在大庆保守地估计应当在一半以上,其他城市也会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由于《律师法》和相关规定没有就合伙人出资比例进行限制,有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的出资比例非常悬殊,或者干脆就是一人出资,而随意填上其他几个聘用律师的名字作为名义上的合伙人。由于这种“假合伙”具有一定隐蔽性,管理机关也无从查起。但无论是“真合伙”还是“假合伙”都应当引进法治机制,让合伙人隐到幕后,成为“立法者”,而不做管理者。这样会避免很多矛盾和冲突,所内聘用的律师也有章可循,可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目前,司法部、全国律协关于律师对外服务以及业务管理方面相继出台了一些规定和规范,但是对于律师自身管理的规定相对空缺,尚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蓝本。此外,针对联合与法治,尚有许多值得注意的地方。笔者在此提出以下三点意见和建议,供大家讨论: 1、大力推进保险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 这里的保险包括律师责任保险和聘用律师的劳动保险。律师执业责任险,曾被要求强制投保,这是很有必要的,它可以增加律师事务所的抗风险能力。聘用律师作为律师事务所的一员,属于劳动者,应当享有劳动保障和劳动保险。目前,给聘用律师上劳动保险的律师事务所还在少数,这其实是一个隐患,如律师执业中发生工伤或者因病退休等,律师事务所就可能要担负巨额的费用。关于律师的人事制度改革,一方面应当配合法官、检察官人事制度改革,使三种法律职业者之间可以通过考试或考核转换;另一方面应当允许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职工从事律师职业,当然应当首先征得企业的同意。一些企业工作并不是很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从事律师职业没有必要限制。目前,试点的公司律师要求只能从事本单位的法律事务,这样仍然导致这部分律师得不到激烈的市场竞争和锻炼的机会,将使公司律师等同于企业法律顾问,无法满足其所在单位的法律需求。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2、抬高律师事务所市场准入门槛。 批准律师事务所的成立是一种没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只要符合法定的人数和条件,申请之后,司法行政机关就得批准。这是导致小所林立、扼制规模化发展的原因之一。笔者建议严格限制小所的数量。具体的做法是修改《律师法》或由国务院制定《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条例》,从而予以适当限制。如规定5名以上合伙人并且律师人数不得少于10人,但是落后或边远地区可以适当降低人数限定为3 名以上合伙人并且律师人数不少于6人。其实,抬高门槛并不是目的。通过这种限制必然会减少律师事务所的分立,推进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发展,为律师打造更为广阔的服务平台。 3、加强律师事务所制度建设。 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
《章程》是律师事务所的“宪法”,《章程》之外应当建立一整套的规章制度。无论是内勤还是会计,遇到问题就查规章制度,制度里没有的向合伙人会议请示处理方法。这虽然机械了点,但是制度建设所带来的公平和理念的价值是不可估量的。笔者所在的黑龙江华兴律师事务所在成立酝酿阶段,并没有急于成立,而是集思广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以使律师事务所成立的同时便有一整套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约束成员,避免“人治”,倡导“章治”,即以律师事务所章程及其它规章制度管理律师事务所。在内部管理方面,该所制定了下列制度:合伙人会议制度,所务委员会制度,公章管理制度,诚信服务规则,例会制度,集体议案、学习制度,律师名片管理规定,律师值班制度,关于明确本所标志的决定,收案登记结案归档内部管理暂行规定,投诉、监督程序规定,关于严格执行“一案一卡”登记制度的规定,咨询、代书登记、存档制度,业务手续管理规定,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笔录制作规范,办公设备、图书资料管理制度,办公室守则,合伙人对聘用律师的监督责任制度,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分配制度,收费结算制度,律师办理案件跟踪监督考核制度,新执业律师培训指导制度,质量考核反馈制度,等等。随着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这些制度将逐渐更新和增加。完善而科学的管理制度是该所在短时间内得以脱颖而出的根本原因。 我们的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是优秀的律师组成,而且北京房产律师团队也是我们专业团队之一,北京房产建筑律师,北京建房产律师是房产律师团队的一个具体领域,我们是北京丰台律师,或者是北京市丰台区律师,北京知名律师,我们也向其它区提供服务,如:北京市海淀区律师服务,北京市宣武区律师服务,北京市崇文区律师服务,北京市大兴区律师服务,北京市石景山区律师服务,北京市西城区律师服务,北京市东城区律师服务,北京西城律师服务,北京东城律师服务,北京崇文律师服务,北京宣武律师服务,北京市昌平区律师服务,北京市顺义区律师服务,北京市房山区律师服务等,都是我们律师团队服务的范围,我们也提供其它民事律师服务,所以我们也是北京婚姻律师,北京法律援助律师,北京合同律师,北京朝阳律师,北京朝阳区律师,离婚律师,北京法律咨询,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北京行政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离婚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北京企业法律顾问,希望我们能为社会作出贡献。北京找律师,打官司,就找我们!
以上是笔者针对律师队伍现状思考的结果,归纳起来就是——联合与法治。在此真诚地希望并呼吁律师同仁都来关心和参与中国律师行业的发展,共同迎接律师业辉煌的未来。 (作者单位:黑龙江华兴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