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司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命题预测
发布日期:2010-07-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已经不是一个新的考点了,已经连续考了两三年。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以下几点看法:第一,司法考试是一个国家考试,国家考试肯定要表达国家的某个意识形态要求和政治理念,所以在司法考试中,要比较明显的带有一些对职业的基本要求,这个从理论上也好理解。第二,今年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有关政法工作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指导原则,从法理学科中分出来进行充实,单列为一编,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变化?这是国家改革和完善司法制度的要求。请大家注意,去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20多分。从现在情况来看,今年只会是加强。第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出题角度。07年是单纯性的知识点的考核,08年要求结合材料进行解答,同时考查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内涵的理解,难度比07年要增加。根据这样的命题趋势,今年的难度可能还会增加。可能会通过一个或多个实际案例(包括正面和反面),让考生分析是不是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与三个至上合不合拍,或者跟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个统一相不相背。我们对它的考查难度要有清醒的认识。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部分内容分为基本理论、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三章。里面有很多内容跟法理学都是相关的,大家可以结合法理学来进行学习。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理论
1.要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首先要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概念。首先,它是法治。其次,它是法治理念。第三,它是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是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中国的民主法治实践为基础,继承和发扬了我国固有法律的优秀成果,吸收和借鉴了西方法治的合理因素。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灵魂、核心和指导。请大家注意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特征,有时候也会考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这么几个特征:第一,政治性。它跟我们的民主政治、跟我们的政权稳固密切相关。第二,人民性。我们的法治理念反映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以人民群众的根本需要为出发点。所以有彻底的人民性。第三,科学性。它强调对客观规律的总结。第四,开放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随着时代的变化而被赋予时代的色彩和内涵,也就是它不是僵化的。开放性从另外一个角度理解,就是对它的认识还会不断的深化。这点请大家注意一下。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核心的是这样几个:(1)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法治思想。(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包括四个部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3)中国传统的法律思想。(4)外国的法治思想。后两者,一个是重要的来源,一个是有益的借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可能会考它的核心内容、核心观点。这个还是很重要的,请大家注意一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和精髓。
第二,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
第三,坚持五个方面: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理念。
第四,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基础。
第五,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保障。
4.三个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如何理解三个至上的精神实质呢?(1)坚持党的事业至上是由党的性质决定的。所以,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要切实强调党、国家和社会主义政权。也就是说,我们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是加强社会主义制度,而不能消弱社会主义制度。(2)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国家的存在是为了最广大多数人的最根本利益。所以,社会主义法治的一切出发点都是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3)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这个也好理解。首先我们是法治,所以要强调宪法和法律的最高地位和最高效力,树立和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用法律来分配社会资源,规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冲突。
三个至上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它是高度统一的,不可分割。也就是说整体上,这三者之间是一致的,请大家注意这一点。
5.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地位方面我们注意三点:(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中国化的最新成果。(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
总体上来说,第一章的内容与以前相比丰富多了,所以考的可能性会增加.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
这个相对简单一点,大家比较好理解。有五个方面:
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治国理念的重大转变,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需要,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主要强调四个方面:人民民主、法制完备、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权力制约。
2.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是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法治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保证。执法为民主要有三个方面:以人为本、保障人权、文明执法。
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是我们的根本目标,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立法、执法、司法的生命线。同时它也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所以公平正义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地位是不言而喻的。公平正义一般有很多内涵,请大家注意这几个方面:平等、合法合理、程序正当、及时高效。
4.服务大局。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为什么要服务大局?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怎么样服务大局?第一,要把握大局;第二,要围绕大局;第三,立足本职。
5.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为什么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由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党的先进性决定的,是人民群众的历史选择。党的领导主要有三个方面:思想领导、政治领导、组织领导。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
第一,健全完善立法。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要法制统一,另外要体系完备。
第二,坚持依法行政。简单来说,行政要合法、合理、高效、公开等等。
第三,严格公正司法。要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树立司法权威,发扬司法民主。
最后,是关于法律监督、守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当中的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