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理学复习指导:法的现代化
发布日期:2010-05-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法的现代化的含义
根据法的现代化的动力来源,法的现代化过程大体上可以分为内发型法的现代化和外源型法的现代化。
(一)内发型法的现代化是指由特定社会自身力量产生的法的内部创新,这种现代化是一个自发的、自下而上的、缓慢的、渐进变革的过程。
(二)外源型法的现代化是指在外部环境影响下,社会受外力冲击,引起思想、政治、经济领域的变革,最终导致法律文化领域的变革。特点:被动性;依附政治、经济变革;反复性。
二、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与特点
(一)由被动接受到主动选择。
(二)由模仿民法法系到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三)法的现代化的启动形式是立法主导型。
(四)法律制度变革在前,法律观念更新在后,思想领域内斗争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