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人殴打小偷致死户主被收押
发布日期:2010-05-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小偷入室偷窃,因抓住后很多人对小偷进殴打致死,户主夫妻二人已被关押四十天,看守所那边不允许家属探亲,更没有得到有相关的逮捕文件,请问家属可以探亲吗?
其中两名帮忙追小偷的用五千块赔偿金被无罪释放,请问那五千块是属什么钱?合法吗?
乡里书记再三强烈要求村干部给户主家属做思想工作,说拿一万块户女就会被释放,请问这样合法吗?这一万块又算什么钱?
现并未见刑法部对此事细节调查,其他两名无罪释放,那户主夫妻二人是不是就要负全部的刑事责任,如果是这样,那责任有多大?会同时判两个吗?判的会严重吗?
律师解答:
关键看是否参与殴打。
相关法律知识: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在此之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加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共同犯罪人除主犯、从犯、胁从犯之外,还有教唆他人犯罪的教唆犯。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