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咨询和维权体系
发布日期:2010-04-15    作者:110网律师
   企业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日益严峻的保密形势,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未雨绸缪,采取积极的应对对策,建立起快速反应机制。     1、制定应急预警方案。针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一般特性和渠道,设计出商业秘密可能遭受侵犯的各种情形,制定商业秘密保护应急预案,确定侵权事件发生后应当采取的多种应急对策,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处理侵权事件中的职责,切实保证一旦侵权事件发生,各部门统一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企业立即进入其紧急应对状态。
    2、选择实用的法律咨询模式。根据企业商业秘密管理的实际需要,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建立企业法律部、委托律师事务所代理、设立法律顾问处、设置法律顾问等任何一种模式,使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行为和维权行为更贴近法律,更具法律效力。
    3、建立证据采集和管理系统。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绝大多数属于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案件。证据是否充分,直接关系着诉讼的成败。企业应当十分重视建立商业秘密有关证据采集的档案管理系统,注重对有关证据的日常收集、归类、立卷、保管、研究、分析、利用和管理。证据采集的类型主要有:商业秘密开发信息、商业秘密确定信息、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合同、商业秘密合法取得的信息、商业秘密属性特征信息、侵权人不可能通过合法渠道获取的信息、侵权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信息等。在日常商业秘密管理中,要针对证据档案的缺项,注重平时证据的搜集、整理和补充,使每一项商业秘密的有关证据构成独立完整的证据链。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