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的律师函(律师函)
致美国友邦保险公司的律师函
北京律师乐祥立 咨询电话:13261954395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北京市景春律师事务所接受王雅平的委托,指派我处理王雅平与贵公司保险纠纷一案,经过仔细询问当事人和阅读保险合同后,我希望贵公司主动支付死亡保险金,特致此函。
一、贵公司擅自解除保险合同和拒绝支付死亡保险金的行为是非法的,严重侵犯了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理由如下:
1、根据《保险法》第15条的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贵公司解除保险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2、保险合同最大的特点是重诚信,贵公司擅自解除保险合同、出尔反尔的行为势必在社会上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如此下去如何推广业务?甚至还有可能导致大批原有客户资源的流失!!
二、如果贵公司一意孤行,拒绝支付死亡保险金,我方则采取以下措施:
1、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这样势必耗费贵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诉讼费用。
2、通过媒体,诸如网络、报纸、电台等方式揭露贵公司的非法行径!
望贵公司慎重考虑,主动支付死亡保险金,双方以和为贵。
代理人:北京市景春律师事务所 乐祥立
200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