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什么深入社区为老百姓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我为什么深入社区为老百姓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作者:北京市迪扬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
从2007年5月至今,一晃,快三年过去了。这三年,是我在北京市丰台区彩虹城社区免费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三年。
三年来,在彩虹城社区党委和居委会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我坚持不懈地每两周一次的法律咨询,义务为社区居民解答法律咨询数百人次,这对于引导社区居民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使矛盾冲突的防范关口前移,有效预防和减少暴力事件、突发事件和恶性事件的发生,做到定纷止争,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一定的积极的作用。
一、是什么让我一如既往地三年来一直深入社区为老百姓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1、获得荣誉后作为回报社会、多做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方式。
2001年4月,是我拿到北京市专职律师执业证的第一年,国家给我指派了一起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级工伤赔偿的法律援助案件。通过这起公益案件的成功代理,使这位劳动者获赔一百余万元(按照计算到正常死亡时)。这件案子,当时引起了北京法制报、劳动午报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关注、采访和报道。这件案子的成功代理,国家给了我不仅仅是名誉,还给了我莫大的荣誉,被北京市司法局评为北京市首批法律援助十佳优秀律师。后来,通过关心丰台区法律援助事业撰写文章和其他公益案件的成功代理又连续两年被评为丰台区法律援助先进律师。
自己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一点点事情,国家却给了我这么多的荣誉,确实感到很愧疚。我要对得起自己获得的莫大的荣誉,我要把国家给我的荣誉不断地回报给社会,要多做有益于社会公益的事情。到社区定点义务接待居民法律咨询,就是我回报社会、多做社会公益事业的重要方式。无论刮风下雨,只要没有出差和开庭,每两周一次的义务法律咨询我都要必须亲自到场,这已经成了我整个律师工作事业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了。
这里讲一起在彩虹城小区发生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例:2009年6月,江西省乐安市两名来京务工的妇女姊妹俩,一天早上在彩虹城小区居委会东门旁做小本生意卖早点,因与收废品的河南人父子俩发生摊位纠纷,被其子王舟打伤,致其中一名妇女35岁的阙女士右手肱骨骨折,造成轻伤害,治疗花费医药费数千元。经过本律师的代理,不仅使被告人王舟受到了判刑6个月的刑事处罚,而且得到了必要的民事赔偿,该案的成功代理令受害人阙女士较为满意。
2、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使命感。
2005年9月,在北京,我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了一名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党的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赢得了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关键在于党始终不渝地坚持根本宗旨,真正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虽然,我作为一名普通的律师,不是当官的也不掌权,做不到“权为民所用”,但是,可以做到情为民所系和利为民所谋。“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为人民服务却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是雷锋日记中的一句话,我也要把这句话深深地扎根在自己的心里,运用自己的专业法律知识为社区居民多做事、做好事。
2009年初,武汉市来京务工人员彭先生, 53岁,在一家建筑工地打工摔伤,致右腿股骨颈骨折。工伤发生后,单位除了仅支付医疗费用外,对于伤残待遇拒绝支付。我代理彭先生进行了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伤残等级级别为8级。经再次和其单位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后,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我终于为彭先生争取到各项赔偿款项达9万元并已支付完毕,彭先生及其家属都感到很满意。
3、做推动中国社会法治化进程的一颗小小的螺丝钉。
如果把整个中国社会法治化进程的进程比作一列奔驰的火车,我愿意做这列火车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螺丝钉虽小,但却是整列火车不可或缺的零件。通过不间断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这本身就是在普法教育,使居民们知道了法律武器的重要性、掌握了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法律常识。律师进社区,相当于在市民和政府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搭建起社区与居民之间的沟通平台,社区居民的诉求有了化解的场所,矛盾冲突的关口前移到萌芽,社会和谐稳定有了保障。基层民情民意表达就有了畅通的渠道。
4、巩固、提高自己专业法律知识和能力的重要方式。
每一位律师都有自己的擅长。我是一位执业10多年的律师,专业擅长婚姻继承和劳动工伤,社区居民咨询的法律问题肯定是各种各样的,肯定会有自己不懂的和不擅长的领域,这就需要自己不断地加强学习和掌握。我是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即便是在婚姻家庭法律这一自己擅长的专业领域,在社区居民咨询中,也会遇到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这里介绍一起发生在彩虹城小区 的一对年近七旬的老年人离婚案件的非诉讼解决:2009年10月,彩虹城小区的刘大爷,曾经由于经济犯罪被判入狱8年,出狱后由于不堪忍受妻子的对于自己人格的极度贬损和每天的谩骂,再加上双方几十年不幸福的婚姻,终致感情破裂,遂委托我代理刘大爷离婚案件。接受委托后,我耐心细致地做刘大爷及其妻子的思想工作,劝其和好无效。于是,2009年11月底在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为其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这起离婚案件,对刘大爷来说,达到了离婚的目的,避免了讼累,而且离婚后感觉如释重负、有一种轻松感和解脱感;对他的妻子来说,得到了唯一一套房产的所有权,也感觉有种解脱感。这件案子的结果,代理一方使得离婚双方都对我的工作感到满意。
二、今后的想法
义务法律咨询的三年,彩虹城居委会不仅非常支持我的工作,及时地向居民们公告咨询接待日和我的简介,而且还给了我许多荣誉,包括流动人口十大贡献人物、奉献奥运好市民等等荣誉称号,而且经常给与我许多物质上的帮助,在此,表示深深的感谢!
今后,我还要继续长期扎根社区,除了定期地每两周一次为广大社区居民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还要不定期地开展法律专题讲座,为营造和谐社区法制环境继续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