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只写了老婆名字 老公要离婚只能净身出门
发布日期:2010-03-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老婆任性,且为所欲为,无奈之下,今年27岁的王先生在结婚半年后提出了离婚。但这个婚却不好离,因为夫妻俩唯一的共同财产———房子,房产证上写的却是老婆一个人的名字。而在婚前,两家人共同出资,购买了这套房子。
结婚半年就离婚
2003年大学毕业后,王先生考进了市内一事业单位上班。虽然今年才27岁,但王先生显得特别苍老。记者近日在江北区婚姻登记中心看到他时,他看上去很憔悴,胡须几天都没有剃了。他刚刚和妻子在婚姻登记中心咨询出来,由于财产分割没达成协议,婚没离成。
“不该这么年轻就结婚。”王先生说,要不是因为父母,自己是不会结婚的。王先生说,自己工作刚满两年,父母就托人给他介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
父母很想他有个媳妇,哪怕出资15万买房,也要他结婚。他们还认为这个媳妇很不错。
但王先生说,结婚后,妻子周末经常彻夜不归,整天和朋友打麻将,自己打她手机从来都不接。每次回家,就是对他一阵臭骂。有一次,还脱下拖鞋,当众打他。“这场婚姻,从开始便是错误的。”王先生说,他日子确实过不下去了,上月初,他提出了离婚。
妻子独霸共有房产
好说歹说,妻子也答应了离婚。但她给出的条件是,王先生要“净身出门”,除衣服和电脑外,什么也不能带走。“房子可以分一半吧,我和父母毕竟出了20多万。”王先生和妻子进行协商。
但他妻子没有答应他,说房子是她一个人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她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婚前财产。
这差点让王先生吐血。“这套房子加上装修,他家出了21万,妻子家才出10万元,却说是她一个人的。”协议离婚不成,王先生咨询律师,被告知财产不属于他,因为他提供不出出资证据。
而这一切,王先生只有自责。婚前买房,妻子要求房子写她的名字,给出的理由是给她保障,让她有安全感。当时,王先生和父母都妥协了。
律师建议婚前买房先签协议
据律师介绍,婚前商议买房子后双方共同出资,出于各种原因,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两人结婚后因感情破裂决定离婚,这样的事情很多。
律师说,像王先生这种情况,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的前提下,法律是无力保护的。
律师建议,恋爱期间感情即使不错,双方出资时为避免未来不可预知的风险,最好在购房合同及房产证上写进双方的名字,或者双方签订协议明确房屋为共同所有或各自的出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