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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父女争百万房产翻脸 女儿:除了血缘已无关系
发布日期:2010-03-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做了22年的父女,感情却淡如陌生人,不过让唐青青(化名)想不到的是,父亲会在母亲患上癌症并动了好几次手术后提出离婚;而在分割财产时,父亲提出要分割挂在她名下的100多万房产。

  当一审判决部分房产归父亲所有时,唐青青不惜和父亲撕破了脸:这是我的房子,你有什么资格来瓜分!


  女儿 父亲“抢”我百万房产


  唐青青老家在郴州,今年22岁,现在是河西某重点大学的大四毕业生,对于和父亲之间22年的感情,她用了一句话来形容,“除了血缘关系 ,已没有任何关系。”


  唐青青说,父亲打小就不喜欢她,对她的学习和生活也不管不问。从小到大,她对父亲最大的印象就是,经常不回家,喜欢打母亲。一说起母亲,唐青青几度心酸落泪,母亲于2002年被查出胃癌中晚期,并先后做了胃大部分切除、腹式全子宫和双侧附件切除术,身体非常虚弱,并负债累累。让唐青青想不到的是,父亲却向母亲提出了离婚,并声称要分割已挂到女儿名下的100多万房产。


  妻子 为母治病引丈夫不满


  而唐青青的母亲曹女士早在5年前,就已离家住到自己开办的幼儿园里,“小孩多大,我们就闹了多久,或许就因为我生的是女儿吧。”提起丈夫对自己的种种,曹女士倒是一脸平静,她说,在外人看来,丈夫性情温和,待人接物都很得体,可一到家,就完全变了个人,经常是为了一点小事就要打人。


  “我事事迁就,就是希望保全这个家,不想让女儿受到伤害。”曹女士说,2005年,在得知母亲患了急性胰腺炎,她先后花了90多万元为母亲治病,而与丈夫的隔阂也因此产生。


  “他觉得,花这么多钱在一个80多岁的老人身上根本不值得。”曹女士却说,自己还只几个月大的时候,父亲就去世了,母亲含辛茹苦地把自己拉扯大实在不容易。但丈夫却对此事耿耿于怀,估计这也是他提出离婚的原因之一。


  丈夫 分到后再悉数给女儿


  记者随后联系了曹女士的丈夫唐先生,对于家庭关系闹到这一步,唐先生表示“很痛心”,尤其是女儿对自己的一些偏见。对于家庭暴力一说,唐先生承认,这么多年和妻子难免会发生一些争执,但这并没影响到夫妻两人的感情。之所以提出离婚,主要是因为妻子完全没把自己当成丈夫。


  “为偿还建校债务,我出售了校舍3间房,但她却执意以要开封闭式幼儿园为由阻止3位购房户装修入住,致使3位购房户长时间跑到我单位吵闹,为平息纠纷,我借款举债将房款退还给购房户。不想,几个月后,妻子自己却悄悄将校舍中的7套住房售出。”之后虽然知道妻子是花钱给岳母治病,但唐先生依然感到气愤,“我并不是心疼那些钱,而是感到很痛心,这么大的事妻子竟然瞒住我,她根本就没把我当她丈夫。”


  唐先生说,那时他就已对妻子绝望了,只是考虑到女儿正忙于高考,他才忍着没提离婚的事,实际上两人那时就开始分居,而两年前,女儿也跟着妻子住到了幼儿园,且不认他做父亲。他这才觉得事情必须要解决,“我并不存在要抢占女儿的财产,我甚至写了字据给女儿,保证分到财产后,等她毕业独立了,再原封不动还给她。”唐先生解释,他之所以这样大费周章,只是因女儿目前还不能回乡经营产业,他不希望财产就这样悉数落入妻子掌控中。


  律师说法 家庭财产不能夫妻平分


  湖南湘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肖应华表示,目前存在一个误区,不少人总是把夫妻共同财产等同于家庭共同财产。事实上,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子女等均有可能存在独立的财产权属。既然房产是经过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登记在女儿名下,且已经办理产权证书,就应视同为赠与关系已经成立,未经依法变更权属以前,就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否则就是侵犯了第三人女儿的个人合法权益,女儿可列父母双方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而据记者了解,曹女士目前已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原判,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重新作出认定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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