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名词解释汇总(3)
发布日期:2010-03-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61、工伤保险(职业伤害保险)(职业伤害赔偿保险),是指依法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换职业疾病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62、生育保险,是指妇女劳动者因为怀孕、分娩而暂时中断劳动时,获得生活保障或者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63、职工福利(职业福利)(集体福利)(职工生活福利),指行业或单位为满足职工物质文化生活,保证职工及亲属的一定生活质量而提供的工资收入以外的津贴、设施和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
64、职工民主参与(职工民主管理、劳动参与)是指劳动者有权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并对和自身利益有的管理信息有知情权。
65、劳动法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是指依法享有监督检查权的机构、组织或者个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的制度。
66、劳动监察员,是指具体执行劳动监察的专职或兼职人员。
67、劳动监察检查权,是指劳动监察机构及劳动监察员依法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权利。
68、劳动监察建议权,是指劳动监察机构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的情况经行检查、调查后,就监督检查过程中所涉及的问题,向用人单位或有关部门提出建议的权利。
69、劳动监察处分权,是指劳动监察机构对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的权利。
70、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71、群众监督,是指劳动行政部门、其他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它是监督检查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72、一般性监督检查,是指劳动监察机构并未发现用人单位有任何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而对其进行的例行检查、不定期检查。
73、劳动争议(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发生的纠纷和争议。
74、权利争议(实现既定权利的争议),是指因为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定的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75、利益争议(经济争议)是指因为确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发生的争议
76、个人的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的人数为3人以下的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
77、集体的争议,是指劳动者一方的人数在3人或三人以上,并且具有共同理由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78、个别争议,是指发生在单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
79、团体争议(集体合同争议),是指代表和维护全体职工共同利益的工会与用人单位由于签订集体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80、合同争议,是指因约定权利而发生的争议,即因解释和履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81、法律争议,是指因法定权利而产生的,即在执行国家关于工资、工时、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奖励、惩罚、辞退的规定是发生的争议。
82、劳动争议处理原则,是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83、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是指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组织机构。
84、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指在用人单位内部依法设立的,负责调解本单位劳动争议的组织。
86、劳动争议仲裁员,是指仲裁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和条件聘任的具体行使仲裁权的人员。
87、专职仲裁员,是指经仲裁委员会聘任,专门从事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工作的人员。
88、兼职仲裁员,是指已经取得仲裁员资格,又经仲裁委员会聘任,兼职从事劳动争议案件仲裁的人员。
89、和解,是指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就争议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处理方法。
91、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对当事人申请解决的劳动争议依法居中裁断的一种处理争议的方法。
92、违反劳动法责任即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