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年—08年司法考试劳动法考点汇总
发布日期:2010-03-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劳动法》考过一次的考点: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条件(第15条)、加班加点工资(第44条)、社会保险(第70、72、74条)、劳动者的保密义务(第22、102条,《劳动合同法》第17、90条)、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法》第58-60、62、64、65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j律.教i育^网|订立(《劳动合同法》第14条)。
《劳动法》考过二次的考点:劳动时间(第36、38、39、41、42条)、集体合同(第33、34、35条,《劳动合同法》第51、54、55条)、劳动争议解决(第77、79、82、83、91条,《劳动合同法》第85条)。
《劳动法》考过三次的考点:工会的权利|法j律.教i育^网|义务(第30条)。
《劳动法》考过四次的考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第26、27、28、29条,《劳动合同法》第40、41、42、4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