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重点法条提示
发布日期:2010-03-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重点法条:
(1)第3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征、免征、退征、补征的法定性。
(2)第15条:税务登记的法律规定。
(3)第19条:账簿设置的法律规定。
(4)第37条:税收扣押措施。注意:此条与第40条的区别。
(5)第38条:税收保全措施。注意:税收保全|法j律.教i育^网|措施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具体措施。
(6)第40、44条: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注意: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对象、适用条件、具体措施。
(7)第45条:税款与债券的缴纳顺序。
(8)第50条:税务机关的代位权、撤销权。
(9)第51条:纳税人对多缴纳税款的|法j律.教i育^网|退还权。
(10)第52条:纳税人的补缴税款义务和税务机关的追征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