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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曝光成反腐催生剂的反讽
发布日期:2010-03-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在2009年的“反腐风暴”中,被网络舆论拉下马的官员接连出现,使人相信网络反腐是一种加强监督、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网民们则彻底地从幕后走到台前,站在了舆论漩涡的中心,使网络真正成了规范公权的利器。

  据1月15日《法制日报》载:被称做“天价烟局长”的周久耕,成为首个通过网络报料而获刑的官员。网络成为法治事件的催生剂、越来越多的贪腐行为被网络曝光等现象,成为2009年法治进程的新特点。1月14日上午,被誉为法治年度截面史的2009年度中国法治蓝皮书正式发布。

  2009年法治蓝皮书揭示了该年中国法治的最大特点,即网络已经成为法治“名人和标本”事件的最大催生剂。表明了中央对作为信息时代的网络反腐模式的肯定,从草根行动到官方参与,网络反腐在网民、媒体与政府之间的互动中业已从“自发生存形态”递进为“刚性制度形态”。

  毋容置疑,从周久耕的“天价烟”开始,依赖于网络的开放性、虚拟性和快捷高效的特征,使越来越多的官员被网络舆论拉下马,这给现今国家的民主与法治建设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在笔者看来,网络曝光成反腐催生剂,这是对现有政府监督监督机制缺乏与弱化的反讽,折射了相关部门在处理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中的不作为。

  正如有人士指出,必须充分肯定网络在推动公民的政治参与,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作用。而且这应该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个共识,对一个长期执政的政党来说也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和注意到不应将网络的作用任意夸大化,不易过多、过度地依赖网络而削弱组织和制度的力量。

  在网络民意呈井喷之势的当下,网络所能所做的事情只能是宣泄公民的利益诉求,政府在处理特别是在配置公共资源、公共资金、公共资产,推进政务公开进程,重大民生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环节上必须得到公民强有力的监督,而其反映的腐败问题也应得到相关组织的程序化和制度化下运作和有效处理,如此,才能减少民怨。

  网络曝光,只是公众表达反腐诉求的一个重要渠道,要想真正规范公权,拒绝腐败,消除消极腐败低效率行为,仅仅依靠网络是不够的,网络不可能取代组织和制度等在反腐中的重要作用。在笔者看来,政府应该为公民反腐提供制度化出口,建立完善的反腐机制体制,使公民反腐与现有的反腐机制良性互动,不至于走向盲目;同时也使现有反腐机制在非政府资源配合下,更有效地清除腐败。以制度建设浇铸中国特色反腐利剑,亦是广大公民的期待,对处在社会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意义尤为重大。(周显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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