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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发布日期:2010-03-10    作者:朱学田律师

 

2010年度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9678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811元。

     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013元。

四、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119元。
           五、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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