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动要迅速。永远不要让法官和陪审团等你。
2、衣着要得体、整洁。不要穿花哨、刺眼的衣服,也不要戴墨镜。如果你的工作需要你穿制服,询问律师在这种场合穿制服是否合适。
3、宣誓时,要站直,全神贯注。
4、要严肃。避免大笑或咯咯地笑,不能在法院的走廊或休息室谈论案情。
5、要真诚坦率。与其遮遮掩掩,不如承认错误。
6、凭记忆来作证,但不要力图记住你将要陈述的内容。如果你那样做,你的证词听起来就如同“油腔滑调”以及是“像是经过排练”似的,因此显得不可信。
7、作证之前,试着回想一下案中场景,现场有哪些东西,距离是多少以及发生了什么事情。这将使你的回忆更加准确。如果问题是关于距离或时间的,并且你的回答仅仅是一种估计,不妨直说。
8、发言要清楚、洪亮。法庭中离你最远的人应能听见你说话。记住要面对法官和陪审团坦诚地讲话,就当他们是朋友或邻人。你的回答要讲给陪审团说,而不是讲给对方当事人的律师、你的律师、和法官听的。
9、仔细听提问。不要显得太热衷于回答,回答之前要稍微停顿一下,再作出深思熟虑后的回答。
10、不要试图回答不理解的问题。如果问题不理解,可提请提问人再重复一遍。
11、如有必要,要对自己的回答作一下解释。不要害怕请求法官让自己做解释,尤其是当问题不能简单地以“是”或“不是”来回答时更应如此。
12、回答问题要直截了当,不要答非所问。不要言及提问人不想知道的内容。
13、回答须简明扼要。避免长篇大论。
14、如果意识到回答错了,应该立即纠正。倘若回答得不清楚,则再清楚地回答一遍。
15、尽量给予明确、肯定地回答。要避免说“我认为”、“我相信”或“在我看来”等话。不知道就予以承认。如果被问及一个人不可能记住的细节,最好回答“我记不起来了”。不要隐瞒或者猜测。
16、不要下结论或表达观点,除非被要求这么做。在法庭上,仅仅专业证人才被允许下结论或表达观点。法官和陪审团感兴趣的只是案件事实,而非结论或观点。
17、避免说“这就是全部内容”或“再无其他事情发生”。相反,应该说“这就是我能想起来的事情发生经过”,因为以后经过仔细回想,你还可能想起其他事情。
18、要彬彬有礼。即使向你提问的律师表现得不那么礼貌时,也不要傲慢无理,否则会失去法官和陪审团的信任。
19、须知你可能被问及有关先前陈述过的内容,这些内容可能与案件有关。这些内容包括在你在宣誓书、宣誓证词或早期证词中所作的陈述。仔细听取所宣读或重复的内容,并作出真实地回答。
20、力求不要显得紧张。避免一些习惯性动作(如摸鼻子或眼睛、擦眉毛、捂嘴巴等),这些动作会给人留下你内心恐惧或不说实话的印象。
21、不要发脾气或发怒。对方律师在交叉询问中可能会极力激怒你,企图让你发脾气或说出有损你的事由的话。随时都应保持冷静。
22、如果不想回答某一问题,不要问法官你是否必须作答。这可能使法官或陪审团认为你还有所隐瞒。如果法官让你回答这一问题,就予以回答。
23、不要盯着你的律师或法官予以帮助。如果被提问题不适宜,你的律师极有可能会予以反对,或在你回答之后予以指正。要给你的律师反驳的机会,回答之前要停顿一下。
24、不要与对方律师争辩。这是你的律师分内之事。
25、回答“是”或者“不是”时,不要点头或摇头。要清楚地进行说明,这样法庭记录人员或记录装置才能听到或把握你的回答。
26、当你作证之后离开证人席时,要显得自信。不要微笑或者沮丧,也不要流露出胜利的样子。
作者: 刘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