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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法占有土地
发布日期:2010-01-04 作者:
朱君秀律师
答:如果该土地符合规划许可,对其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应当没收;否则,应当拆除,恢复原状。没收应当依据裁定或者文书,由执行机构(法院或者行政执法单位)向政府部门移交,并附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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