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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有良方
发布日期:2009-11-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实践中,在押人的权益保障往往受到忽视,因而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有:一是在押人诉求渠道不畅通。在监管场所,在押人的诉求往往得不到真实的反映,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在押人维权意识差,不敢表达自己的意愿,害怕提出诉求的行为被看做是不服从管理的表现,给自己带来不好的影响;其次有的监管干警执法意识错误,将看守所对在押人的羁押看做是对其的一种惩罚,认为在押人在看守所就应当“无欲无求”;最后,在押人向检察机关举报、反映问题缺乏保密性,容易受到同监室犯人或看守所干警打击报复。

  二是对在押人权益保障不全面。实践中,监管单位往往更关注监管安全工作,偏重于保障在押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基本的人身权利,而对于其人格受尊重权、会见和通信权等,则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

  三是监管单位对紧急情况处置不妥。目前,看守所在押人员众多,在押人更新相对迅速,掌握其身体情况存在一定难度,实践中多次发生在押人突发严重疾病的情形,这在一定程度上和监管单位对紧急情况反应慢、延误救治时间存在一定的关系。

  山东省东营市检察院充分发挥监所检察职能,在认真总结看守所检察实践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以下措施,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设立检察官约见卡,畅通诉求渠道。为了使在押人的诉求得到充分的反映,东营市监所检察部门设立了检察官约见卡制度。为每名在押人印制、发放约见卡,约见卡的正面写有驻所检察官姓名,在押人员的姓名、编号、所在监室,背面则印有约见内容,并在每个监室放风场外墙上安装检察官信箱。当在押人员有问题需要反映时,只需在放风时将约见卡投入检察官信箱,驻所检察干警定期开启信箱,发现约见卡后及时安排约见,认真听取在押人员的意见,及时处理。

  二是运用多种手段,全面维护在押人权益。比如,为了实现在押人的通信权,东营市监所检察部门与看守所共同设立了亲情留言簿,监管干警负责亲情留言簿的日常管理,驻所检察人员会同看守所人员、办案人员对亲情留言簿内容进行严格审查,进行整理和登记,并将内容告知在押人。对涉及有碍犯罪改造内容的留言进行扣留,对涉及可能会影响在押人情绪内容的留言,向在押人家属讲清,确保在押人情绪稳定。

  三是完善程序,迅速反应,处置突发事件。针对在押人突发严重疾病等紧急事件多发的情况,东营市监所检察部门与监管单位协商、摸索对策,建立了各类应急预案,预案包括重点人员监控、交接班异常情况告知、急救知识培训、急救资源准备等方面的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被纳入日常工作执行,大部分内容则是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目前这一制度运转良好。比如今年该市看守所三名突发脑溢血、五名突发心脏病及其他疾病的在押人员均得到了及时救治。 (山东省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周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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