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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造假案的代价有多大?
发布日期:2009-11-23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作者按语:本文是针对深圳房地产律师颜宇丹女士《这个代价太沉重!》一文的评论,初次看颜律师这篇文章时,心中就闪过一个念头——我们国家一年到底会有多少律师因真正的违法被调查和批捕,虽然数字不得而知,但每一起案件的披露都值得我深思和熟虑,每一起案件的得知都让我感到悲凉和悲痛,每一起案件的思考都让我深觉任重而道远。本文虽不是建言之作,亦不是纳谏之品,但所思考的范畴却让我陷入深深的忧虑,也使得我向您提出——律师,请您守护好这份职业的威严和威望,因为,你们输不起民众对法治的期望和期待落空。     因制造虚假案件而失去终生的律师职业——这个代价的确大,大到断送了一位成功律师的大好前程,大到影响了同行对这位律师的期许落空,大到媒体若是关注后冷落了民众对律师的那份认可。或许我们仅是在这位律师落马后才想起,原来她的成功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哪怕根基不牢,至少在我们的眼里,这位律师曾经的风光让我们艳羡,毕竟,外人难以察觉和知晓——律师风光背后的心酸和苦楚,不管这种心酸和苦楚以何种方式展现,正道的行走路线却渐趋让一些律师开始动摇,因为那些与违法擦肩而过的行为正切合了律师、当事人和法官之间的利益追求。所以,不管谁是搭桥者,不管谁把谁拉下水,我敢肯定的是,下水的人中,都是违法者,不可能合法者和违法者共同下水,因为试图合法的人被违法的人同化后势必会共同违法。     律师参与制造假案以使企业商标通过司法程序获得认可,想必,这位律师在操作这个案件时,所抱的心理应是侥幸,毕竟被查处的可能很小,而且所获取的利益却很大,在风险意识的自控能力得不到控制的基础下,律师精心策划了这一起假案。但是,作为坚守法律和维护法律的使者,律师是否预断出这一假案的法律风险,即为——违法成本的代价有多大,自己被查处的处罚代价有多大,或许这位律师明知,或许这位律师深知,但是她还是制造了假案。相比于被彻底剔除律师职业而言,这位律师应是被同化了,被感染了,被这个群体一些律师的行为所影响了,因为让她作为第一个制造假案的律师,这份胆量她还难以使出,这份勇气她还难以具备,也就万万不会拿自己的美好前程和可能昂贵的代理费作一权衡的赌注。     她遇见了,也知晓了,一些律师因制造假案获得了经济上的巨大收入,并且一直工作和生活得很好,并因此迈入了更为富裕的上层社会。一些律师就是通过这些手段操作的,但却相安无事,一些律师就是通过这些伎俩成功的,但却游刃有余。所以这位律师胆大了,心细了,侥幸了,她也想,既然别人能做,自己为什么不能做,不就是制造一个假案吗?虽然教科书上没说,但在现实生活中却存在着,而且制造假案可以为自己谋取一个客观的收入,既然一些律师制造假案不还照常生活,那自己也会和他们一样照常生活和工作,所以,这位律师对金钱的心动战胜了对法律的敬仰,对财富的追求胜过了对法律的遵守,对通过违法手段获取利益侥幸于通过合法方式获得律师费,所以她也倒下了,被批捕了,我们可以说,这是法治最大的悲哀,因为这是知法者违法,因为这是用法者违法;也可以说,这是国家法治的最大创伤,因为这是民众对律师良好形象的又一次轰然倒塌,因为这是民众对法治渴望的又一次湮灭。     但是,更值得我们深思的是,为何成名的律师会通过“伪装的司法”达到非法的目的,这是我们的律师队伍建设有问题还是律师的职业操守教育有问题,亦或是,制度的不尽完善为律师违法创造了机遇,更或是,行业的潜规则同化了这些处于悬崖边的律师试图抓住机遇试图违法,不管何种理由的争辩,我想,非一个理由可以完全阐述,毕竟,我国的律师制度处在重建的道路上行走不远,毕竟,我国的律师前辈为我国的法治建设作出了莫大的贡献,毕竟,我国的律师老者坚守律师的责任和使命为后来者树立了典范和威望,毕竟,我国的律师队伍还需要后起之秀支撑,毕竟,律师的发展壮大是一国法治进程成败与否的关键,那能否,我们的律师群体坚守民众对自身的期望和期许,在法律允许的层面依法办案和行事,毕竟,律师违法所损害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前程,更牵涉到民众对律师群体的微词和不屑,更有甚者,民众对法律的怀疑和排斥也会因律师的违法而缺失了那份应予纯真的信仰。     颜宇丹律师的原文出处:http://blog.sina.com.cn/s/blog_5cff5c430100fuzg.html     原文为:     这个代价太沉重!     晚上和一位高中同学通电话,得知我们高中的一位和我同行的女同学因涉嫌帮助伪造证据罪和行贿罪两个罪名被逮捕了。     她比我早出道很多年,在这个行业里已经很成功了。去年一位同学去香港旅游途经深圳我们见面时,还和我说起这位律师同学现在收入不菲,小案子根本都不屑接。     今天得知这个消息时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原来她两年前接了一个案子,一家企业想认定自己的商品商标为驰名商标,可以享受很多政府优惠政策,但走行政认定程序,需向国家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难度较大。法律还规定有一种司法驰名商标认定渠道,即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于是她聪明反被聪明误,帮助这家企业制造了一起假侵权案,并买通主审法官在判决书中认定这家企业的商标为驰名商标,两年后事发。     惋惜之余不免深思,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为了一个利字,断送了打拼多年的职业生涯,身陷囹圄,这个代价太惨重了,太不值得了!

【作者简介】
谭敏涛,西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西北大学自考新闻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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