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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国家利益和国际责任的现实性分析
发布日期:2009-11-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论文内容摘要]随着中国综合国力以及国际参与度的不断提升,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国际责任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待。从本质上来看,这无疑会涉及国家利益与国际责任之间的关系问题,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当前我国国家利益及国际责任的定位,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合作,推动建立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全球化促使中国加速了融入国际体系的进程,国家利益、国家身份、国家地位也随之发生了很大变化。这要求我们一方面应从国家层面思考国家的现实利益,而另一方面又要从国际层面考量国家利益并对国际责任定位。

  一、国家利益与国际责任的关系

  国家利益是国际政治、国家安全、国际战略和国家对外关系中的核心概念。我国著名学者王逸舟认为:“国家利益是民族国家追求的主要好处、权利或受益点,反映这个国家全体国民及各种利益集团的需求与兴趣。”①相互依存和全球化的发展要求各国从共同的国家利益出发,采取合作的方式,实现自身利益,增进全球利益,而全球利益的维护,则需要国际责任的分担。因此,笔者认为,国际责任不仅体现了是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也体现了国家利益的客观诉求和战略选择。一方面,国际社会的每一个成员对世界都有一份责任,大家都有责任来维护国际秩序,共同保护人类和地球的生存。另一方面,由于国家本身有强弱大小之别,加之世界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历史原因,各国对国际责任的理解和所能承担的责任也是不同的。而且,一定程度上,一国的国际责任也随着国家利益变化而变化。比如,西方大国要求中国成为“负责任的利益攸关者”既反映了随着中国实力的不断增长,希望中国成为现存体系的维护者,使中国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同时也反映了西方大国试图防范中国,遏制中国的矛盾心态。又如,日本承担了较多联合国会费既可以反映其经济实力,也反映了日本欲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谋求政治大国地位的战略选择。可见,在国际社会中,国家利益和国际责任是相辅相成的。

  二、国际体系中中国国家利益的战略选择

  国家利益是客观的,一旦一国的国家战略目标确立,它必会成为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相对稳定的主要任务。国家利益不是各种因素的简单相加,其内容纷繁复杂,既有长远与短期之分,物质与精神之分,也有实在与潜在之分,重要与次要之分。下面笔者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分析新时期我国在国际体系中国家利益的战略选择。

  1.和平发展利益。温家宝指出:“和平发展道路的精髓是什么?就是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来发展自己,又以自己的发展促进世界和平。走和平发展道路,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选择,也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外交方针,决不是权宜之计。”②共同分享发展机遇,共同应对各种挑战,推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事关各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各国人民的共同心愿。和平发展既是中国根本利益的体现,也是中国制定国内外政策的出发点。

  2.安全利益。安全利益是一国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最核心的利益。主要表现为维护我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同时,新世纪世界上各种矛盾冲突更加复杂,中国面临正面临日益增多的非传统安全威胁,如恐怖主义、极端分裂势力、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人权问题、冷战思维、环境安全等。这些都是制约和影响中国和平发展和威胁中国安全的重要因素。

  3.国际体系中的共有利益。共有利益强调的是两者或两者以上利益相重叠或交叉的部分,即它们之间的利益关联性或关联程度。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中国逐渐摆脱相对孤立的外交政策,开始融入国际体系,积极参与到国际机制中,并迅速成为国际组织的重要成员。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中国参与国际组织的数量几乎为零,但到90年代中期,其数量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通过融入国际体系,中国一方面加强了与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增进了与别国的共同利益。另一方面通过对国际制度的制度和修正向世界展现了中国的和平发展性质,大大提高了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影响。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增强,国际影响力的扩大,国际责任利益也随之扩大。

  三、国际体系中中国的国际责任定位

  1.中国是国际社会负责任的大国。人类共同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各国对世界和平与发展都负有责任。中国是世界上一个大国,应为国际社会的发展和人类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首先,作为人口大国,实现人民安居乐业本身就是对世界的最大贡献。其次,中国的发展经验,发展模式,发展理念也为其他国家的发展起到示范作用。第三,中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唯一的发展中国家,一贯坚持原则,伸张正义,反对强权政治,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权益。第四,中国在履行国际责任时,一向对各国坚持平等和尊重的态度,从不把自己当成恩施国,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

  2.中国是积极参与和应对全球挑战的发展中国家。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种全球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各国人民的生存与发展,这就使各民族国家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不得不考虑他国的合法利益以及全人类共同利益。全球问题表现为经济发展、粮食危机、人口爆炸、环境污染、金融危机、核武器扩散、移民、毒品走私、有组织跨国犯罪以及国际恐怖主义等诸多方面。需要强调的是,当今国际关系中仍然充斥着不平等、不公正的现象,所以在要求各民族国家为全球共同利益付出相应责任的同时,发展中国家更要争取公正合理的制度规范,从而使各国的权利与义务相平衡。如果国际制度过于不公正,不仅全球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还会对中小国家的利益造成不利影响,甚至成为霸权主义谋取私利的工具。从根本上说,中国仍然是个发展中国家,中国还有很多发展瓶颈要突破,有很多内部问题需要集中力量解决。因此,中国只能在国力允许的条件下承担有限的“国际责任”。鉴于“中国责任论”背后所包含的复杂的两重性内涵,中国在应对“中国责任论”时更要坚持独立自主原则,根据自己的国家利益和道义原则判断国际是非曲直和利害关系,决定自己的政策。一方面,对符合中国国家利益及道义原则的“国际责任”,中国要准备积极承担、多承担,如支持国际反恐、反核扩散、减灾防灾、联合国维和等。另一方面,对不符合中国利益与道义原则以及超出中国能力之外的、由西方及美国强加的“中国责任”,中国则应灵活应对。

  3.中国是和谐世界的倡导者和建设者。2005年9月15日,胡锦涛主席在联合国首脑会议上发表演讲,提出努力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特别强调要提倡包容精神,维护文明的多样性,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协力构建各种文明兼容并蓄的世界。“我们主张,各国人民携手努力,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为此,应该遵循联合国宪章遵旨和原则,恪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在国际关系中弘扬民主、和睦、协作、共赢精神。政治上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共同推进国际关系的民主化;经济上相互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均衡、普惠、共赢方向发展;文化上相互借鉴、求同存异,尊重世界多样化,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繁荣进步;安全上相互信任、加强合作,坚持用和平方式而不是战争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共同维护世界和平稳定;环保上相互帮助、协力推进、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③。和谐世界既是和谐社会的延伸,也会为和谐社会提供有利的环境。所以,“内建和谐社会,外求和谐世界,这是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国家在新时期应有的内外战略思想和指导方针”④。中国并不是现存国际秩序的破坏者,而是不断融入国际社会,促进世界共同和谐发展的建设者。

  四、结论

  毋庸置疑,全面融入国际体系的中国,国际地位和国家利益的变化必然会带来国际责任的增加。因此,既要看到国际社会对中国所期待的国际责任与中国发展现实存在着矛盾,应充分考虑国家实力,保持权力与义务的平衡。对于美国等西方国家“负责的大国”的界定和要求,不宜盲从,但同时也应看到,从国际和全球视角认识国家利益维护与国际责任承担,积极融入国际体系,参与国际合作,谋求国际体系的共同利益,倡导共同维护和构建和谐世界,将是中国外交政策的长期战略选择。

  注释:

  ①王逸舟:“国家利益再思考”,载《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2期。

  ②温家宝:“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任务和我国对外政策的几个问题”,载《人民日报》2007年2月27日。

  ③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载《人民日报》2007年10月25日。

  ④秦亚青:“和谐世界:中国外交新理念”,载《前线》2006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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