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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执法质量监督机制科学评估依法行政水平
发布日期:2009-11-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摘要】:北京市公安局的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是首都公安依法行政进程中的一项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创新。该机制以强化执法监督、推进首都公安依法行政、强调公安执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主要内容,紧密围绕公安法定职责,以执法质量管理为核心,引入现代执法管理手段,实现了时全局执法质量的等级化管理,对有效掌控全局执法态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起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对建立健全依法行政评估考核机制的探索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执法绩效评估  依法行政  执法质量  评估预警

  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是北京市公安局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基于新形势下解决新问题的需要,借鉴现代科学管理手段,为提高全局办案质量而创新的一项执法管理工作机制。该机制以“常量管理,量化分析,警示预警”为手段,融评价、警示、整改、提高四位于一体,为掌控全局执法态势、促进全局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本文围绕该机制的创建背景及必要性、运营机理、对确保全局良好执法质量发挥的作用,以及对公安执法管理的重要意义进行总结和论述,并结合该机制目前的实施现状进一步探讨完善措施,力求构建一个更加法制化、科学化、合理、完整的执法质量评估预警体系。

  一、推进依法行政实践的难点——依法行政的评估考核和掌控

  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所奉行的普遍准则,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行政,就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管理公共事务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法律规定。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2003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了十年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依法行政建设方兴未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近年来,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对依法行政的内涵、原则、意义、标志、制度、保障等展开了深入探讨。2001年,中国行政法学会即以“依法行政的理论和实践”为主题。在国家法律制度层面,从1989年的《行政诉讼法》出台,之后《行政监察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立法法》等一大批以限制权力、保障权利为主线的法律相继出台,可以说依法行政的法律制度已经基本建立。但是,如何判断具体行政主体的依法行政水平仍然是行政法理论和实务界的一大难题。我国近年来开始了这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如中国政法大学受北京市政府委托开展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研究等。方法是建立一个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以考核结果来评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但建立何种考核标准体系、如何考核,仍在探索中。

  二、深化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引入现代管理手段,建立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

  评价公安机关的依法行政工作,执法质量是主要的标志。北京市公安局在2001年即正式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工作,7年来,执法质量考评逐步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科学化,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考评运行体系,成为局属各单位推动中心工作和主要业务工作开展的有效形式和载体,有效促进了各项奥运安保措施的顺利落实,全面提升了整体执法水平。但是,任何方法都存在不足。执法质量考评的基本方法是:年初制订标准、中间考核、年底评分、兑现奖惩,是一个相对静态、滞后的考核评估过程。为提前掌控执法质量态势并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指导改进执法工作,做到对执法质量的动态掌控和提前预警,北京市局在执法质量考评的基础上,引入先进理念和执法管理手段,依托信息化手段,创建了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通过常量指导、动态监测、等级化管理、提前预警执法倾向性问题并督促整改,实现了对执法质量的动态掌控。

  预警机制起源于军事战争。原指由能够灵敏、准确地昭示风险前兆,并能及时提供警示的机构、制度、网络、举措等构成的预警系统,以期超前反馈、及时布置、预防风险。随着时代的进步,它已成为现代管理手段,如突发事件、食品监管、安全生产、天气预报等都制定预警机制,目的是发挥“常量分析、定量测算、定性评估、及时修正、降低风险”的保障作用,防患于未然,降低危害程度。

  公安机关建立预警机制是公安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的创新尝试。它主要依靠工作常量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信息资源的优势,以信息研判、信息分析为手段,对公安执法工作进行宏观掌控和微观指导。主要特点是打信息攻坚战,争取主动权;作用是为领导决策提供客观依据,为实战引导提供情报支撑。近几年,预警机制对促进公安业务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效力越来越广为人们认知和肯定。例如:监所管理工作中的绿、黄、红三级安全预警机制被作为看守所堵塞安全漏洞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全国监管系统推广;在第二次全国经济犯罪经侦工作会议上,时任公安部部长的周永康同志在会上明确提出“经侦工作必须建立预警、防控和协作三大机制,以适应当前日趋严峻的经济犯罪形势需要”的工作要求等。

  首都公安建立的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是新时期公安执法质量管理模式的有益创新。近年来,为构建和谐首善之区,最大限度地为“平安奥运”净化社会面,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我局加大了严格执法的力度,刑拘、治拘等依法处理数量逐年大幅度上升。但是,在依法处理数大幅上升的同时,执法质量上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也随之产生。少数单位以忽视执法质量为代价,片面追求执法数量,如不及早制止,可能导致“大抓大放”,从而降低全局执法质量。如反映公安执法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拘后取保数量和检察院退查率出现走高势头,刑拘转捕率、检察院批捕率、检察院起诉率呈下降趋势,直接影响了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为扭转“重打击数量、轻执法质量”的不良苗头,及时发现、提前预警,及时纠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

  三、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的运行机制

  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是组织、监督、管理全局执法办案质量工作方法上的创新,本质上是一种内部执法监督制度。该机制以十项重要的反映执法质量的办案数据为核心,对全局的执法办案质量进行精确分析,每月按优(绿)、良(蓝)、中(黄)、差(红)四个等级监测全局各分县局的执法办案质量,对各分县局的办案质量实行等级化管理;对办案质量较差、显示等级较低(黄色和红色)的分县局及时进行提示或预警,从而实现对全局执法质量的动态掌控,做到定期对执法质量现状有客观评价,对执法问题有深入分析,对解决措施有合理建议,促使全局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1.依托执法质量考评,强调主动性。相对来说,执法质量考评属于静态考评,虽然每月也通报考评情况,但是,最终是以年终考核为评判标准,较为被动和滞后,需要一个动态的、及时的评估机制予以弥补。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正好满足了这一需求。内容上,预警项目依托于考评,由执法质量考评要素中的核心指标构成,对促进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比较而言,执法考评更加强调一种客观评价和问题积累的作用,而预警评估机制则具有相对较强的工作指导作用、调整掌控作用以及促改提高作用,弥补了考评的静态失控性和相对滞后性。

  2.紧扣执法办案质量,确定监测常量。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是公安执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评价整个公安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是衡量基础业务工作、检验基层基础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执法质量评估预警常量的选定紧密围绕公安机关基本职责,按照“突出执法办案质量”的原则,深入研究能够集中反映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量的数据种类,并以该数据为标准常量。目前,北京市局确定了十项具有代表性数据作为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的基础数据项目,即:刑事拘留依法处理率;逮捕率;基本审结率;行政复议变更撤销率;行政诉讼败诉率;接到检法等机关纠正违法通知率;涉法信访投诉率;检察院批捕率;检察院起诉率和检察院退查率,涵盖了公安刑事和行政执法全环节的主要质量要素。由于预警机制还处于探索阶段,这十项数据是否合理、充分,有待于理论进一步论证、实践进一步探索。按照这十项预警项目,我们对各项目连续三年的基础数据进行认真的比对分析,通过计算平均值等方法,合理确定执法办案预警项目的常量值。参照常量值,再综合比对目前全局的平均水平,比对全国各直辖市的水平和全国平均水平,最终确定切合我局实际的、合理的预警值,并按质量高低分为优(绿)、良(蓝)、中(黄)、差(红)四个等级,以此为依据评价指导各单位的执法工作。

  3.实行动态管理,掌控执法主动权。“动态管理,实时监测”是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宏观掌握、管理全局执法质量的重要手段。它满足了不同执法形势下对不同时期的执法工作进行管理的需要,即能够应对执法形势变动、执法时间变动、执法态势变动对执法管理工作带来的挑战。在运行中,该机制依托执法信息化系统,能够及时取得各项执法办案的实时数据,实现对全局和各分县局的主要执法质量的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在此基础上,及时分析、查找、通报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以及隐蔽性问题,按照“抓早、抓小、抓严、抓实”的原则,利用常量指导从源头上查找问题的根源,从而实现对全局执法质量态势的有效掌控,确保全局执法质量不出现大的波动。

  4.借助预警手段,督促整改提高。“四色”警示预警利用直观视觉刺激,及时发现执法问题点所在,及时修正或督促整改提高,是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运行的点睛之笔。每月,都对全局各单位十项体现办案质量的数据按绿(优)、蓝(良)、黄(中)、红(差)四个等级进行跟踪管理。对于数据显示执法办案质量较好的,显示为绿色(优良等级)和蓝色(良好等级);对于执法质量较差的分县局则及时进行黄色提示(中等级)或红色警示(差等级)。同时,要求各分县局主管领导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分析存在问题,根据全局和自身执法状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执法责任,促进执法质量的提高。如此通过定期的提前分析预警,全面掌握全局执法质量情况,及时精确指导、督促整改,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并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特别是基础性的常见错误反复出现,意义重大。

  四、目前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的运行效果

  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自2006年7月试运行以来,基本实现了对全局执法质量的动态掌控,做到既能宏观把握全局执法态势,又能用准确数字微观指导执法办案工作,有效防止较大的全局性执法质量问题的发生,有力促进了全局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1.为奥运期间全局执法平稳提供有力保障。2008奥运决战年,执法质量评估预警工作以“围绕奥运安保,提高执法质量,确保奥运安全”为要求,紧扣奥运执法需求,结合前期开展的一系列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同时,展现了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一流执法质量。以典型反映执法质量的“三率”来看依法处理率、审结率和刑拘逮捕率稳中有升,为奥运期间的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1至7月,刑事拘留依法处理率、案件基本审结率均在98%以上;刑拘逮捕率稳中有升。

  2.有效指导、促进了基层执法工作。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始终坚持“常量指导,动态监测,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提高”。“常量指导、动态监测”是出发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提高”是落脚点,通过加强执法质量的动态监测,及时警示、整改、提高各基层单位执法办案质量。例如某分局通过预警分析,发现该分局案件检察院起诉率偏低、退查率走高、信访投诉增长过快,及时要求该分局整改。分局迅速采取措施解决了这一问题。某分局是承担奥运安保任务相对较重的一个分局,为最大限度提高依法处理质量,服务好奥运安保工作,针对本单位刑拘转捕率多月高居预警机制榜首,而检察院起诉率和退查率连续多月呈现红色警示的实际情况,专门组织相关部门分析研判,以解决执法办案过程中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加强整改,提高办案质量,效果显著。类似例子不胜枚举。

  3.促进全局依法行政水平的稳步提升。综合来看,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充分发挥了风向标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局执法水平的整体提升,进一步增强了掌控社会治安形势的能力,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一是从依法处理的质量看,各项指数保持逐年递增的势头。2007年,依法处理率、审结率和刑拘逮捕率与上年同比大幅提升:刑事拘留依法处理率同比上年上升了1.2个百分点;案件基本审结率同比上年上升了0.6个百分点;刑拘逮捕率平均水平同比上年上升了2.2个百分点。2008年,全局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保证了处理质量的平稳上升:1至9月,刑事拘留依法处理率为99%以上。

  二是从外部监督的检察院“三率”看,“出铁门”质量显著提高。实行预警机制后,两年来,检察院批捕率、检察院起诉率、检察院退查率进步明显,全国排名大幅度前进。2007年底,全局批捕率上升16位;全局起诉率全国排名上升4位;全局退查率上升11位。

  三是从信访投诉情况看,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2007年,全局信访投诉率平均水平处于“绿色”良好水平。奥运年,各单位以“规范执法行为,遏制涉法投诉,确保和谐奥运”为目标,狠抓办案质量,狠抓基层服务态度,努力提高打击处理质量,加强对基层执法办案的服务指导,不断提高分局整体执法水平。去年1至9月,全局信访投诉率继续处于预警良好等级。

  五、进一步深化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的建议

  目前,已经建立了市局和分县局两级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这是一项科学的、行之有效的提高全局执法办案质量的工作机制,是首都公安践行科学发展观、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和信息化相接合的重要创新。但是,要进一步发挥该项机制对全局依法行政的科学评估、预警和动态管理作用,它的深度和广度尚需进一步拓宽,影响力尚需进一步扩大,配套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具体是:

  第一,充分认识加强公安执法质量管理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意义。当前,受全球金融风暴影响,全国经济增长缓慢,利益纠纷增多,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剧。受职责所系,公安机关处于矛盾冲突的风口浪尖。同时,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意识普遍提高,在经济增速放缓时期,对执法的敏感度提升、容忍度降低。贵州瓮安、甘肃陇南、上海杨佳、深圳交通执法等事件说明,群众对公安执法质量高度敏感和关注,执法不规范极可能引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事件。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执法质量的管理。公安执法水平提高了,才可以避免和解决社会矛盾冲突。

  第二,推动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树立预警机制的权威性。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实施两年来,显现了巨大效力和影响力。但各单位的领导重视程度、评估预警开展情况以及预警取得成效等方面却存在很大的差异。当前,要建立预警工作考核机制,使之成为考核各单位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标准。考核是推动工作开展的有力推手。在现有的考核体系下,建议将预警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执法考评或绩效评估,以进一步增强其影响力。

  第三,加强反映依法行政水平的核心数据研究。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机制所评估、预警的目标是全局的执法质量,这是通过确定、监测若干项核心数据来实现的。这些核心数据一旦确定,对各单位具有直接的指引和导向作用。因此,必须进一步认真研究、科学确定能够反映全局依法行政全面真实水平的数据,并科学计算常量,以确保该若干项数据的集合效果能够真实反映全局的依法行政水平。

  第四,建立覆盖全局的三级预警体系,全面反映公安执法工作。即建立由分县局执法质量评估预警、业务系统执法质量评估预警和市局执法质量评估预警构成的三级执法质量评估预警体系。通过建立大预警体系,预警的触角可以延伸到执法的各个环节,可以实现对社会“面”和“点”上的“打、防、控”的公安全部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监测和掌控。

  第五,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确保预警机制的落实。“信息分析、信息研判”是预警机制运行的重要内容,“信息交流”是一个重要的辅助环节,三者整合一体才能成为公安执法预警工作的重要载体。搭建信息交流平台的方式主要有:一是建立执法情况通报会商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座谈分析,集群体智慧共同研究提高;二是建立网络沟通平台,将问题进行积累、公示,征求解决良方;三是发挥“经验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定期以文字材料的形式进行经验总结,转发各单位,以供借鉴。如此,达到信息资源的最大开发和利用,确保机制的落实和良性循环。(北京市公安局·刘绍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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