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子女继承时,如何最大限度地维护子女的利益?
老年人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子女继承时,如何最大限度地维护子女的利益?
文/北京陈剑峰律师
有的老年人将自己的房产立遗嘱给自己的子女继承时,担心将来子女离婚时被子女的配偶分走一半房屋产权。在此,本律师给大家支个招,就是老年人立遗嘱时,在该遗嘱中载明该房产只由自己的子女一方继承,子女的配偶一方不继承就可以了。这样,就不用担心将来子女离婚时被子女的配偶分走一半房屋产权。当然,这个遗嘱可以自己写(自己写一定要注意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即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否则无效),也可以请律师代书遗嘱或者请公证处公证遗嘱。笔者建议最好请律师代书遗嘱或者请公证处公证遗嘱。
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陈剑峰律师简介:中共党员,1996年起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有13年的律师执业经验,现为北京市泰福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擅长劳动争议纠纷(其中工伤赔偿尤为擅长)、婚姻继承纠纷、房产纠纷和刑事辩护。曾分别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和北京市丰台区法律援助优秀律师。多次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的盛情邀请,做客直播间,为全国听众解答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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