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登录        电话咨询
意外烧伤事故处理终结协议书
发布日期:2009-09-04    作者:110网律师
意外烧伤事故处理终结协议书
 
甲方:
乙方
2007    日下午几时许,xxxxxxxxxxx饭店厨房内厨师在点火做饭时,因操作不当(此前煤气罐和炉灶开关未关,煤气溢出,未作处置而点火),甲方被突然引发的火焰烧伤脸部、双手背面和背部的一部分皮肤。事故发生后,甲方被120救护车及时送往济南市中心医院抢救治疗;同时,乙方安排了专人轮流精心治疗和护理,甲方已于2007528痊愈出院。据初步计算,事故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万余万元。现为了对事故做一个终结性的处理,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担甲方住院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费。
二、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护理费、生活费等肆仟元整(4000.00元)。
三、乙方履行完本协议的一、二条款后,即作为此事故的最终了结。甲方及亲属共同承诺:以后无论发生任何事情,均不再牵扯乙方,保证永远不再要求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按手印):        甲方亲属(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协议签订日期:            
相关法律知识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