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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商贩合法化正反谈
发布日期:2009-08-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编者按:7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个体工商户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摊贩,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不包括经营场所。这就意味着,多年来以非法身份存在于城市大街小巷的流动商贩将很可能获得合法的经营执照。消息一经报道,立刻引发了社会的关注。赞成的人说,这是社会的进步,方便了市民,也能增加就业,有利于对流动商贩的有序管理。反对的人说,这样一来必然使城市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由此引起了一场关于流动商贩是否应当合法化的争论。敬请关注本期热点争鸣。

  流动商贩合法化利于有序管理

  给流动摊贩一个合法的、有保障和受扶助的经营环境,有助于鼓励弱势群体自主创业,开创一条通畅的就业渠道。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常务理事刘俊海教授表示,给予流动摊贩合法身份,体现了监管思路从堵到疏的巨大转变。征求意见稿解决了这个矛盾,给流动摊贩一个合法的、有保障和受扶助的经营环境,有助于鼓励弱势群体自主创业,开创一条通畅的就业渠道,当然也有助于缓解城管部门与流动摊贩之间的尖锐矛盾。同时,他强调,征求意见稿的规定仅仅为流动摊贩的合法经营开了一个口子,要真正实现经营的和谐有序,还需要相关管理部门将思路切实从管理和压制转到服务上来。

  知名评论家羽良撰文指出,从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出,法制办的立法思路并没有拘泥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打补丁”方式,而是力求通过该条例,给予个体经营者这个庞大的底层商业群体以界定明确的合法身份和管理关系隶属。可以说,这种努力体现了立法者对市场经济下规制经济的理解和政策尝试。与过往“一出手管理就变成政府干预”的情况不同,规制经济的实质,是致力于通过法治化的方式,对市场经济予以管理,同时避免对自由市场的无效率干预。

  流动商贩合法化将加大管理难度

  流动商贩合法化将是城市管理不能承受之重。如果真的要这么做,将会鼓励无固定场所的经营行为,城管的执法难度将明显加大。

  全国城管执法局长联席会议执行会长兼秘书长罗亚蒙表示,流动商贩合法化将是城市管理不能承受之重。如果真的要这么做,将会鼓励无固定场所的经营行为,城管的执法难度将明显加大,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将成倍增加。

  给流动商贩营业执照可以减轻小商小贩的经营成本,在全球经济危机、国内就业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有积极的意义,应该是一项权宜之计,暂行一段时间之后就废弃,而不应该写进条例,作为国家的基本法律来执行。公共空间是属于全体公民的,不能让给某一特定的阶层、群体。如果允许流动商贩合法经营,城市的公共空间秩序将会陷入混乱,无法管理。这件事情要慎重,如果要这么做,也一定要限制条件,比如允许生活困难的家庭申领这样的营业执照,而不能面向所有的人。

  国家信息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高清辉表示,《条例》实施的难点主要还是管理。流动商贩本身流动性就很大,没有城市中固定的居所,甚至往来于不同的城市间也是常见的现象,给他划定固定的区域就会给政府的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仲江辑)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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