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高度警惕全社会对法治的信任危机
发布日期:2009-07-27 文章来源:北大法律信息网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模式,是最有效的现代社会组织形式。这是1840年以来多少代志士仁人抛头颅、撒热血换来的真理,也是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中国社会的普遍共识,更是全世界现代国家的基本治方式。历史证明,封建皇帝集权制度的行政命令和纵向指挥制度不行,文化大革命的无政府主义也不行,只有法治才行。但是,随着中国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和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纷繁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的出现,以及过度依赖政策和指挥等传统手段和错误的小政府、大社会理念的影响,全社会正在出现严重的法治信任危机。这一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警惕,必须切实采取手段保障政府依法治国,保障全社会坚定不移地走法治国家的道路。从全国零星的一些事件看,在部分地区,社会陷入无政府主义和集权主义的行政治理模式并不是不可能,而是有着现实的危险。
有媒体报道,7月9日晚,兰州一位老人站在斑马线上,手中拿着砖块,只要有车辆闯红灯经过,老人便会用砖块砸向违章车辆。而这个显然不合法的举动,在新浪网上竟然有超过70%的为老人的行为喝彩叫好。如果说这种叫好尚不能说明问题,那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肯定能够证明无政府、无法制思想已经泛滥到何种程度。目击者称,老人从晚上7时就开始砸车。记者在现场的半个小时内看到,有8辆车被砸,虽然记者和众人也劝说老人不要砸车,但是老人还是坚持砸车,后来还有两三个老人也加入到砸车的队伍中来。记者在现场还看到,老人每砸一辆车,人群中就会传来“砸得好”的声音,一名金港城的住户称,老人的做法很解气,狠狠地“教训”了那些无德司机。记者在金港城小区门口看到,门口信号灯张贴了写有“守护斑马线,保卫生命线”的标语,住户普遍认为司机在斑马线上闯红灯的行为非常普遍,尤其是出租车司机对此路段的红绿灯视若无睹,很多人为老人的“壮举”叫好,但也有群众认为老人的行为过激,合情但不合法,不宜提倡。附近住户希望交警部门应在此路段安装电子眼,这样才能解决司机的不文明行为。一辆康明斯货车由东向西经过,斑马线上的红灯亮了起来,可是司机没有停车的意思,这时,老人将手中的砖块砸向车窗,货车驾驶员一侧的玻璃窗户哗啦被砸碎,理亏的司机看到现场情况后,没敢停车理论,而是溜走了事。9时50分,一辆灰色轿车也在此路段闯红灯经过,老人用砖块砸中车身后,轿车停靠在了路边,司机下车后,群众上前质问他为什么闯红灯,司机说他没看见,并质问是谁砸车。看到群众情绪激愤,司机未敢计较上车离开现场。
新疆“7。5”事件。与往次疆独闹事所不同的是,在悲剧发生后,汉族群众自发地“武装”起来,保护自己,甚至对部分其他族群进行了零星违法的“报复”。其不平之气弥漫全社会。以至于新闻联播、焦点访谈都明确表态,要依法严惩暴徒。而此前,地区政府执法部门则更是屡次申明完全可以维护法制,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和财产。但是,事实是,死亡150余人,伤1000余人,法制毫无疑问地遭到了严重破坏,而执法力量并没有很好地保护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这只是最新的事件。而近期发生的韶关事件、飙车事件、邓玉娇事件、福建医闹事件的背后,无不是表明社会和群众对法治信心的逐步丧失。人们更多地走向依赖自我力量,依赖上级“清官”和舆论的力量来实现维护权利的目标。这显然代表着社会无政府主义的势力和超级行政权力集权势力正在不知不觉中膨胀,而法治的力量和意识在危险地萎缩。
长期以来,有一种危险的意识,正制约着我国法治国家建设的进程。那就是所谓“小政府、大社会”的错误理念在各个层次上传播并逐渐付诸实施。在我们这个纷繁复杂的国度里,“小社会”尚未变成“大社会”的社会里,政府力量在危险地萎缩和不当地使用,不仅导致社会自治无法实现,还导致了法治无能实现。这个危险局面正在迫近。
长期以来,我们讨论的是公务员和机构的精简。但是,中国实际的问题是,在我们参与全球竞争的今天,根本没有自由竞争的经济基础,政府根本不是“守夜人”,相反,繁重的监管任务、政府在国际竞争中的重要主导作用导致了全世界都在推行“巨人”政府,中国要面对的问题与往昔那些资本主义国家完全不同。我们要做的是调整、完善监管体制,调整、扩充公务员队伍的布局,而不是简单地精简。当然,由于全社会富裕程度低,我国公民可能负担不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精简高效是最佳选择,但要提供基本的监管,也就是要提供让全社会有信心的执法服务,就必须有一只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规模较大的公务员队伍。了解事实,我们就会发现,德国公务员占劳动力的比重为15%(含教师等),也就是说,按照这个比例,我国财政供养的公务员、教师等要达到1亿人。澳门公务员更是占劳动力的25%,美国警察人数按照同比例计算(万人比)是我国的10倍,美国联邦环保部门现有雇员有十几万,而在食品安全非常脆弱的过去,美国FDA的雇员曾经达到过16万(目前FDA仅有数百人,这表明,人的多少关键是与社会需要相适应,而不是从绝对数量上做文章)。而我国财政供养人员仅仅不过7000万。如果不谈结构、分布和能力,这个差距是惊人的。尽管行政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并不必然与数字挂钩,但是,基本数字也证明,要提供基本的执法和监管以及公共服务,必须有充足的人力资源。
社会对法治产生严重的信任危机最根本原因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这其中的具体原因十分复杂,一是如前所述的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导致政府缺乏能力监管。而如果执法能够无法做到基本及时有效,人们就不可能相信法治,不可能相信执法。我国警察人数少,人均经费少,不仅极大地限制了执法能力,也导致了由于执法资源紧缺,带来了严重的权力寻租问题。二是法制建设滞后,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一部法律往往用10多年,迫使政策发挥了本来应该由法律发挥的作用,政府执法随意性大。法治时紧时松,对不同的人采取不同政策和不同的手段,让老百姓摸不着头脑,法治逐渐失去权威,社会逐渐失去对法制的信任,而更多地依赖政策的调整和改变。三是政府法制意识淡漠,在复杂的社会问题面前,十分缺乏使用制度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严重依赖行政命令和行政指挥。而政府和执法队伍“根据实际情况”办事,又导致了“大闹大得利,小闹小得利,不闹不得利”现象的日益泛滥。在科学发展和和谐社会的政策的巨大压力下,各级政府日益依赖“花钱买平安”,最终使法制和政策成为一纸空文,公平日益成为可望不可及的梦想。更严重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权力再次居于核心地位,采取谁决策、谁负责的所谓责任制度和自上而下的考核任命制度而不是分层决策、分层负责的科层制度导致了集权问题更加突出。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由于政策具有更强政治性,导致其实际效力往往大过法律。执法队伍、行政监管队伍等等都不敢触碰政策的红线,使本来按律该办的罪犯不办,按律该杀的罪犯不杀(314事件),本来该监管的企业不管,本来该理直气壮拒绝的要求不敢拒绝,长期下来,不仅积累了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而且也积累了越来越多由于不公平带来的怨气和怒气。
当前,社会丧失法治信心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对执法能力的怀疑。怀疑执法队伍并不保障自己的权益。7.5事件,福建医闹事件等是具体体现。二是对执法公正性的怀疑。怀疑执法队伍不能公平司法。杭州飙车事件、邓玉娇事件是具体体现。三是对法治方式的怀疑。主要是质疑通过法律获得公正的可能性。网上舆论多有表现。
公众对法治的信心已经非常危险,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建立合理的科层制度和责任制度,尽量把政策贯彻到法律之中,表达严格执法的决心,扭转全社会对法治的信任危机,更充分地传播建立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念。建立法制国家的成本很高,但是,法治的总体成本最低,良好的法治会避免坏人当政,也会避免社会动乱。中国再也不能倒退到无政府状态和以人治理的老路上去,加强法制建设,加强执法力量、执法从严已经成为当前必须加以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
【作者简介】
张志成,安徽界首人,1992年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历史系,先后获得南开大学历史学硕士(1995)、北京大学法学硕士(2001)和北京大学法学博士(2008)学位;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1/9-12)。中国法学会会员。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兼职导师,知识产权研究院兼职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