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难得无事,和一些新晋后辈和刚进事务所的法学毕业生交流谈天,发现他们对法律方面的热忱一如当初年少的自己,博弈技巧也有一定的程度。谈吐得体,引经据典,心中暗道一声后生可畏,想想司法界人才不断,确是业界之幸。
然而也许是新晋和刚毕业的缘故,现在的他们还不能得到当事人放心的认同。一般案源的当事人更多的是希望能够找到更有经验的律师来为他们服务。因此,现在的他们,虽具备了扎实的理论知识却未具备立场应变的机敏和迅速反应的果断,对突发状况的思索未形成自己的办事模式,对案情诉讼发展情况未能形成卓尔有效的前瞻目光。
缺乏案源进而积累办案经验,这已经是制约他们成为优秀的行业菁英的难题之一了。
难能可贵的是,他们也意识到这些方面的缺陷,并且不止一次的虚心请教我,有没有快速的接获案源的方法?
这方面我真的很难给出一个标准答案。
应当知道,就算是在行业内小有名气的一些律师,要很好的接获到一些案源,也不是一件很容易达成的事情。律师的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行业的高知名度,常常可以为律师带来更多的行业关注以及社会效应,藉此获得更多当事人的认知而得到案源。然而能够通过这种途径来获得案源的律师实在不多。
现今每一个行业的竞争都趋向白热化,律师这行也不意外。需知道在市场经济之下,营销的概念也渗透到律师的工作当中了。越来越多的律师事务所也有了招聘进相关的业务员,为的就是追逐案源,获取盈利。竞争激烈由此可见一斑。
而律师队伍里面的良莠不齐也难免的造就了我们律师于世人眼里的功利性。
经常能见到,在某些法院的门口聚集着一批所谓的法律业务咨询员之类的人群。凡是路进出法院的民众都可以是他们游说的对象??“我们的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你有什么冤情或者什么其他的事情咱们先回事务所里,慢慢说来,价钱好说…”
我不反对营销介入法律,但却坚决反对恶性营销带给人们对于律师行业的负面情感。
获得案源的方式,与其像这样把事务所意识态的设置于法院门前,还不如寻求更有效的宣传路径和推广方法,扩大公众知名度,展示专业能力,来获得有特定方向需求的当事人的案源。
在我看来,网络营销算是个比较好的抉择。
现今中国的网民已经是世界之最,公民意识的抬头和网络社论的开放性,给予公众更多的获知事情真相的可能。公民对于真相的追求以及维权意识的提高,随着网络的发展、法制的完善以及舆论的开放,逐渐由网络的讨论转向实际的法律诉求。
这些有诉求意向的公民就是我们潜在的当事人。
相当一部分的当事人不清楚自己的事例应该如何定性,是否算得上是一件“法律事件”,是否能够运用得上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而又该运用到什么法律来维权。
由此,相当一部分的当事人是抱着疑问游弋于网络之间,他们有所诉求,却无法得到专业的咨询回答。而律师们在寻求案源的时候,却也忽略了他们的存在。
这份资源的空缺现在正越来越被法律界的人士正视。
因此不少的律师开始加盟一些影响力颇大的专业法律咨询门户网站,来拓展自己的案源渠道。
在我了解的范围,律师加盟专业法律咨询门户网站,的确是大有裨益。
现今的网络发展速度相当迅猛,行业覆盖的广度有目共睹。但以我们律师方面为目标族群的专业网站就不下成千上百个,选择一个符合自己业务需求继而开拓案源,又能交流心得讨论的前沿网站是得好好细量考虑的。简单的说,网站的咨询量大,注册的是否执业律师,网站服务是否人性化,这些都是要对比选择后才能做出选择的。
一般现在的法律网站是整合行业资讯内容,为公众法律咨询诉求提供律师的专业答复,而律师则在网站通过自己的过往案例分析、发表相关文集,回答公众咨询来提高自己在网站的影响力和赢得诉讼案源。以我近年网上的经验为例,想要招揽网上案源,在回答咨询问题应务求简单扼要,回答若能够有效的解决提问者的疑问,那律师可以预见得到的案源的机会就大些。
既能够认识业内同行,共享到行业资讯,也可以有效的获取案源,这对于苦于寻求案源而无法突破的律师们,了解并尝试结合法律网站开展网络法律营销是一个较好的方法。
希望这篇文章,能够给一些寻求案源的律师以帮助,也欢迎更多的同行与我分享心得。
王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