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私了小心陷阱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
开车的人大多难免遇到些小磕小碰,不少“大方”的人遇到这种事,一想反正是自己有错,就直接赔钱,自己的那部分找保险公司解决。哪知等修车后找保险公司时才发现自己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不予受理。
刘先生上周在玉林小区与一辆出租车追了尾,出租车破了相,自己的前杠也变了形。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买了保险,心想自己有保险公司赔,找交警怕麻烦,就赔了对方300元 ,自己把车开到维修站修理。[]
[]
结果维修站一查,水箱都坏了,全修好要花1000多元,他理直气壮地通知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称要有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才能理赔。刘先生赶到交警分局事故大队,要求开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说:“按照规定,事故另一方也必须到交警分局接受调查,我们才能为你出具认定书。”刘先生傻了眼,“我到哪里去找那个出租车司机啊。”
据了解,像刘先生遇上的这种情况,在成都还比较普遍。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快速处理方便了事故双方,也有效地缓解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但是,部分驾驶员对“事故快速处理”程序及规定不了解,以为只要由责任方掏钱私了就完了,连交警都不通知到现场,结果在理赔时跑了很多冤枉路。
记者了解得知,需向保险公司理赔的,切记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自报案”处理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
(3)双方写明事故经过;
(4)事故双方带上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公司定损单及其复印件,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处理;
(5)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核实后,由事故责任方赔偿损失。
2、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以及相关手续: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2)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失鉴定;
(3)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4)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5)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6)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还有读者称,有些司机肇事后声称离开现场协商,结果一离开就翻脸不认。所以这里提醒大家,发生碰撞后,如果不会造成交通堵塞,最好保护现场并报警,有照相机的最好拍下现场后再离开。
(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