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警惕土耳其骗子公司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资讯提供者:zhuxuan
据我驻伊斯坦布尔总领馆经商室消息,近日,总领馆经商室连续收到国内公司来函反映一家名为gulergidasanveticltdsti(以下简称gulergida)的土耳其公司的诈骗活动。
该公司通过国际互联网搜索中国公司(主要是食品添加剂类公司)的联系方式,然后通过传真与我国公司建立贸易关系,花言巧语骗取我国公司的信任从而与其签订出口合同(支付方式通常为承兑付款、d/p)。但等我国出口企业按照gulergida公司的要求将货物运抵伊斯坦布尔港口后,该公司却以进口许可证尚未申请下来等为由不提货,接着又以公司业务员出差、等待银行信用额度批复等种种借口迟迟不付货款。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如货物到港45天内不提货(除进口商要求延期之外),土耳其海关将没收货物并进行拍卖,而拍卖时该货物的进口商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我国出口商想退货,土海关须得到进口商的同意和书面证明,才能办理退货手续。gulergida公司正是利用了土法律对本国进口商的保护这一特点,对我国公司大肆进行恶意诈骗。
近期,总领馆经商室还收到一份当地揭露gulergida公司诈骗中国公司的检举信,称gulergida公司还曾以ilkimkimyasanveticltd公司、anilgidavekimyeyimadsandisticltd公司、anigida公司和sogutgida公司等名义,长期诈骗我国食品添加剂出口企业。经查,2001年前后我国多家出口企业曾遭到anilgida公司诈骗。据了解,该诈骗者采用“游击战”的手段,过一段时间就更换一下公司名称,从而使诈骗活动屡屡得手。
鉴此,该室提醒国内企业向土耳其公司出口商品时一定要有高度的风险防范意识。近年来,一些土耳其进口商(以中小企业为主),或通过恶意诈骗,或由于经营困难、不守信用、拒付货款,已给我国多家出口企业造成了严重经济损失。特别要注意的是,一些土耳其公司与我国企业建立贸易关系后,在头几笔生意中支付恪守信用,等出口商麻痹大意、放松警惕后再行骗术,使我国出口企业措手不及。因此,该室建议我国企业在向土耳其出口商品时,坚持以信用证支付(最好是短期信用证),尽量不要接受d/p支付方式。-推荐阅读st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