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一个黑字怎了得!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房产中介在房地产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兴起,房屋中介行业炙手可热,一些房屋中介公司中存在的问题也开始浮出水面。
规模小、市场占有率低、不够规范是大多数房屋中介公司的通病。特别是刚成立的中介公司,中介人员没有经纪人资格证书,随意收取服务费、看房费,骗取定金,赚取差价,甚至于什么手续都没有的夫妻老婆店也开门做生意。各种问题层出不穷,房屋中介在红红火火的同时早已引起了各方关注。无论是投资者还是买房者,现在谈到“中介”二字时都小心翼翼,行业信用面临危机。
中介公司大量涌现的原因,一是进入中介市场的门槛太低,一部电话、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就可以打出房产租售、差价置换房产的招牌。第二,获利丰厚,一处二三十万元的房产,按规定收取3%的手续费,就足以让许多中小投资者怦然心动。何况,由于交易双方对彼此叫价并不清楚,许多时候还可以“吃了卖家吃买家”□既赚差价又赚佣金。加入wto,国外中介业进入中国市场后,国内房屋中介业将受到巨大冲击。现在,在国内房产中介素质普遍低下的情况中,大家都是“脚碰脚”,还能厚着脸皮做些不规范的事,国外完善的中介机构进入后,最先受到冲击的就是那些小规模的房屋中介公司,最缺乏抵御力的也是这些公司。规范管理、提高业务水平、培养专业人才是目前国内房屋中介市场尽快需要解决的事。
近年来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大街小巷中的房产中介公司,大部分是没有资质的,更有其中诸多圈套让人防不胜防,为此,以下诠释几种中介圈套,并希望买卖双方交易时多留点心眼。
第一种圈套,就是在客人放盘后,在并没有找到买家或租客的时候,中介公司就骗客人说已经找到了买家,从而骗取客人的定金。其结局有两种,其一就是真的在不久后找到买家,那么依然还有一连串陷阱等着这位客人;其二就是根本就找不到买家,中介公司便一拖再拖,客人拖不住了,自然会另选一家中介公司,而定金便落入了中介公司的荷包。
第二种圈套,就是当有买家或租客上门的时候,把对方想要而实际上已经放出去了的楼说成“还有还有”。而后在带买家去看房时欺骗买家说,该二手房的主人外出了,建议买家看看其他房子。再想方设法推荐自己有的楼盘。
第三种圈套,中介公司在带客人看楼时,还会按“次数”收取报酬,钱不多,一次50元左右,但这也是明显违规的。
第四种圈套,当业主委托放盘、客户求盘的时候,中介公司会首先收取100元左右的“茶水费”,这是不合规定的。此外,当有客人放盘时,中介公司会说“放盘纸”(注:贴在中介行外的介绍纸片)已经满了,你如果要贴的话就交80元,保证你20天不撕掉。对放盘情况所知不多的客人往往会“乖乖”交钱。
第五种圈套,将代理的二手房吹得天花乱坠,有意掩盖不足之处。
第六种圈套,当买卖双方可以去国土房产局办手续的时候,中介公司又说什么“要想快点拿房产证(或其他证)就要给国土房产局的人塞红包”。当业主拿出数量不菲的“红包”后,这些钱当然还是中介公司如数入袋,因为国土房产局每一程序都是透明的,根本无须塞“红包”。
第七种圈套,中介公司为了稳住客人,会将代理费压得很低,但他们会千方百计从其他陷阱中要得更多。
另外,中介公司还会给客户提供媒体广告打折的所谓“快速成交”方式,其实中介公司的收费要比一般公司高一些,他们赚取的就是顾客的这一差价;中介公司向买家提供银行服务时往往收取100~300元不等的服务费用,而一般是不应收取任何费用的;中介公司还会利用税费变动的时机,多骗顾客的钱。如“鼓励”客户签一张15000元的税费单。
第八种圈套,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中介公司没有营业执照,今天开在这儿,明天就不知跑哪儿去了,一旦发生纠纷,就找不到人了。
第九种圈套,收取咨询费。根据规定,中介公司只能收取中介对象价款的3%以下中介费,如果没有促成双方交易,是不应该收取任何费用的。然而有的公司生意没做成,也要收取300到500元的“信息咨询费”。
第十种圈套,溢价中介。中介公司只能根据卖方委托的价格中介给买方。而事实上,很多中介公司不让买卖双方见面,为的就是让自己能在其中赚取差价,有时中介一套房子就能赚几万元。
第十一种圈套,买卖合同系伪造。中介公司为了赚取差价,让买卖双方把各自的私章留下,然后分别给双方签订合同,往往买卖双方拿到的合同不是同一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