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目前,在国家还未统一组织实施我国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体系这一宏观层面的系统工程之前,我们应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现状和社会现实需求,参照国外个人信用体系的模式,结合国内一些城市建立个人信用体系试点的实践经验,着手我省个人信用体系基本框架的构建。
鉴于我国市场经济还仅仅处于发育初期,尚欠完善和发达,涉及个人信用征信方面的法律不健全甚至处于盲点的问题一时还无法迅速解决,个人信用信息的搜集和运用难以交给由社会自行组建的商业性资信服务公司用市场法则来完成。因此,以完全市场化的方式来构建我省的个人信用体系在现阶段是难以推行和实施的,故强有力的行政力量参与和推动,就显得尤为必要且无可回避。目前,为了便于组织和管理我省个人信用体系框架的构建,可供选择的思路和实施的途径是,建立一个由中央银行和政府信用管理相关机构领导,各商业银行参加的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具体框架设计应为:1、由中央银行(人民银行)及政府信用管理机构组织成立股份制的安徽省资信有限公司,其主要任务:一是把分散在公安、街道、单位、银行、保险、税务等各个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个人信用信息统一汇集起来进行加工和存储并形成一个个人信用信息档案数据库,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二是履行个人信用认证手续,为社会有关方面和银行了解个人信用信息提供服务,方便和促进个人信用消费,扩大内需,推动我省经济增长。
2、省资信有限公司与省内各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合作,首先由单一商业银行定期向资信公司提供其客户的个人信用信息,然后由资信公司负责对各银行提供的个人信用信息数据进行采集、整合和存储并以个人信用报告的形式向商业银行和有关单位、部门提供经全面核实的准确全面的个人信用信息,从而实现资信公司与商业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的共享。此举,省银行业协会应积极参与,并充分发挥相应的作用。
3、省人民代表大会及省人大常委会,可按相应的立法权限,制定、颁布和实行有关地方性法规,由人民银行和政府信用管理机构依法对资信有限公司的征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并进行业务上的指导。同时应加强省消费者协会这一第三方力量对资信公司的监督,确保其依法合规,稳健地开展征信工作,从而使消费者的个人隐私和其他权益受到保护。
4、资信公司采取的虽然是股份制形式,但由于其行业地位特殊,为稳妥起见,现最好是由政府资金先行投入。因为在征信系统建设的初期投入政府资源,可以保证该系统在较短时间内建成并发挥作用。同时公司在经营方面可采取市场化运作,收集个人信用要向各商业银行支付一定的费用,而向商业银行提供咨询服务和加工整合后的综合个人信用信息则可收取一定的费用。资信公司经营采取市场化方式,对公司运营有一定激励约束作用,可促其尽快发展。
构建我省个人信用体系是一项巨大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毕其功于一役是不可想象的,也是不现实的,因此,必须分清轻重缓急,循序渐进,适时、适地、适宜、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
1、先试点后推广。建立个人信用体系资金投入大,技术要求高。因此稳妥的方案是首先进行试点工作;其次在完善和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向其他市推广;再次在条件成熟时最终覆盖全省城乡每个居民。
2、统一征信标准。制定统一的征信标准不仅有利于信用信息资源的科学开发和统一管理,而且是信用信息通用性的必然要求。如果全省不同地方以不同标准征集信用信息,其信息的使用价值必将大打折扣,甚至可能会出现各地互不承认它方有用信息的局面。因此,目前我省应当制定统一的征信标准,并在统一标准下进行征信活动。
3、先易后难。从两个层面上来讲,一是在构建个人信用体系的地域布局上,先发展条件成熟的省辖市,后发展县级市和县域,分步骤分阶段推进;二是在拓展个人资信的服务项目上,先提供基础的资信档案查询服务,后发展较高级的个人资信评估服务,由低到高逐层提升。
4、从最佳途径入手。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的最佳途径可从信用卡入手。信用卡作为货币载体的有效工具,记载了用卡人的信用动态和信用状况,通过信用卡的良性善意透支,可以积累个人信誉,从某种意义上讲,信用卡是一张个人的“资产负债表”。因此,依托各商业银行加大信用卡载体的培育,鼓励用卡人使用信用卡,从而为我省信用体系的构建打下坚实的基础不失为是一个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