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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财两百万夫妻双入狱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以明显高于国家规定利率为诱饵,以随时提取存款为幌子,彭州市九尺镇宝马村邹贵兴、郑如芳夫妻10年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4万余元。日前,彭州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邹、郑夫妻有期徒刑7年和6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1993年初,在彭州市做批发生意的邹贵兴、郑如芳夫妻打着扩大批发部业务的幌子,以资金周转不灵为由向亲友借款。二人许诺以1%至2%的月利率返息,并可随时退本金。

  为了将空手套白狼演得更加逼真,邹、郑二人对许诺的高额月利息及时兑现。1995年初,邹贵兴、郑如芳将借来的一部分钱用于经营批发部,一部分用来支付到期的借款利息,不等出款人开口,他们就把利息准备好,使得周围乡邻误认为二人重信誉,守信用。
  实际上,他们的批发生意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加上二人挥霍成性,借来的钱不久便所剩无几。这促使他们更加疯狂地借款,用吸收来的新存款支付利息,弥补批发部的亏空。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出款人对他们产生了怀疑,纷纷上门索款,要求兑付利息,二人的骗局终于暴露。为躲避债务,2003年9月17日,邹、郑二人逃至江苏省仪征市,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审理查明,从1995年至2003年,邹、郑夫妻二人以明显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先后从44位亲朋和街坊邻居手中非法吸收存借款204.19万元,二人前后共兑付30万元利息及归还本金2万元,尚有172万余元无力偿还。法院认为,邹、郑二人已构成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故对二人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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