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俩小孩落水溺亡 园林局赔偿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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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吴忠市秦渠公园防护栏破损,在公园玩耍的俩小孩从破损处翻越护栏时溺水身亡,俩小孩家长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吴忠市园林局分别给付俩小孩家长赔偿金8万元。
2004年5月30日中午,吴忠市两个年龄分别为5岁和8岁的小孩结伴在吴忠市秦渠公园小道上玩乒乓球,乒乓球落入水中。俩小孩从防护栏破损处越过去,下到邻近水面的台阶上。在捞取漂浮的乒乓球时俩小孩不慎落水,双双溺水身亡。
事故发生的次日,吴忠市相关单位对破损的钢筋护栏进行了焊接维修。俩孩子父母向吴忠市园林局索赔。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2005年2月22日,孩子的家长分别向吴忠市利通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秦渠公园虽然是免费全天开放的公共场所,但也要为游人提供安全,在渠堤上设置防护栏。俩孩子溺水死亡,管理方秦渠公园对防护栏管理维修失责是主要原因,家长对小孩监护不力,未尽到安全监护责任是次要原因。依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利通区法院一审判决吴忠市园林局,分别赔偿俩孩子家长9.14万元。吴忠市园林局不服判决,上诉至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俩孩子家长分别获得赔偿8万元。(姜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