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科室”让“黑大褂”赚黑心钱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作者:admin
2004年卫生部下发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把承包、出租科室定为违反法规的行为。而目前一些医院尤其是许多民营医院却仍存在着“出租”、“外包”的情况。这些出租科室普遍存在草率检查、胡乱开药、乱收医疗费用等问题,由于打击上存在一定难度,给了医疗机构、承包者建立“黑窝”赚“黑心钱”的空间。
很多患者都有这样的经历,到正规医院去看病,进的却是“承包科室”,这种鱼目混珠的现象在现今的医疗机构中时有发生,它已经成为医疗系统中一颗“毒瘤”。虽然,连续几年卫生执法部门也把它作为重点打击对象,但各地外包科室现象仍屡见不鲜。记者日前在北京多家医院暗访时看到,一些医院尤其是许多民营医院都存在着“出租”、“外包”的情况,一些所谓的“专家”其实连行医资格都没有,草率检查、胡乱开药、乱收医疗费用是那里的“规矩”,在医院的庇护下,这些“黑大褂”名正言顺地欺骗消费者。
承包科室
患者不需检查电话遥控开药
记者来到位于磁器口附近的一家医院,它的大门半掩,向里走才能看见这家医院的门脸。在医院的外玻璃上贴着“内设:内科、中医科、皮肤科、糖尿病”等专科的字样,刚走进医院大楼就被药房的一个妇女拦下来问去哪,记者则假扮来找糖尿病专科,她向上指指说:“在3楼。”记者随即问是否用挂号,她摇了摇头。
不用挂号就能看病?记者准备去探个究竟。这家医院虽然规模不大,但是设置的科室却不少,光中医科就有好几个。到了3楼,便能看到糖尿病专科的牌子,进入科室,记者看到两位医生,他们都没有带相应的胸卡。随后记者假称来为在外地的朋友咨询,其中年纪大一点的医生简单询问了一下病人的情况后表示,看来还是挺严重的,不过我们这里有特效药,是一种中药,服用10天后糖尿病症状就会有明显消失,一般来说服用2-3个疗程可康复停药,不需要控制饮食,而且不会复发。
随后这位医生告诉记者,一个疗程760元,要吃3个疗程,一共是2280元。记者表示要看看药,旁边另外一位年轻的医生从抽屉里拿出了药盒。“有说明书吗?”记者问道。“没有,一般来咨询的我们就只给看药盒!”医生回答。“我的朋友在外地,怎么吃这个药或者什么时候减药?”记者提出疑问,“打我们的咨询电话就可以了,不用到这里来,我们就能告诉她咋减药!”年轻的医生回答记者。看我们还有点疑虑,那位年纪大的医生表示,这儿是我们研究中心在这家医院里设的点,你就放心吧!
不用患者亲临进行检查就能开药?不论什么情况的病人都吃同样疗程的药?减药打个电话就可以?医学真的可以这样遥控吗?记者采访了一位糖尿病专家,她说,糖尿病患者在确诊与减药之前必须经过血糖、尿糖的检查,不检查就诊断甚至开药在临床上是没有科学依据的。而且治疗糖尿病是个持久战,必须长时间控制饮食、适当运动、合理搭配膳食,像很多治疗糖尿病广告上说的吃了他们的药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是根本不可能的,现今还没有什么药可以根治糖尿病。
出租院方
4000元起价慢性病专科利润最高
记者随后下到一楼咨询台以要承包科室为由见到了该院院长安某。记者表示想要包个科室治疗气管炎,想看看这边的价格。安某告诉记者:“承包科室没有问题,但是有不同的‘合作’方式。一种是你们自己带医生、护士,我们只管提供场所,因为有很多医生都不愿意把自己的技术外传,只不过是在这里另起炉灶。像我们这里有一个北京某医院做包皮手术的周大夫,他就是自带护士,做手术的时候不允许本院的医生在场。但是这种情况医生要有执业资格证书,而且要到崇文区卫生局备案,不过这个我们可以帮你去做。第二种就是你们不带医生、护士,只带自己的技术,这样的话就用我们的医生,你们的人在这里一同出诊,在旁边指点。这就是‘合作’嘛!”“那价格大概是多少?”记者很关心地问道。“这两种合作方式价格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最少是一个月4000元的管理费用。你们的病源没有问题吧?”安院长追问记者。记者表示,在郊区开了一家诊所,有很多患者都是市里的,他们都希望在市里再开一家,这样比较方便。安院长满意地点头表示价格可以再商量
[1] [2] 下一页 一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院方最爱把科室承包给泌尿科、男性科等,这些专科的共性就是涉及病人的隐私,医疗技术含量不高,就算出了什么问题,患者也往往不愿意告诉别人,所以也就不会危及到医院。另外就是乙肝、糖尿病等这种难以根治的慢性病最受院方青睐,很多上当的患者把大把大把的钱花在“以求根治”上,所以这些科室的利润都比较高,医院也能分到不少。
执法部门
打击有三难法规有空白
卫生部早已把医疗机构对外承包、出租科室定为非法行医的一种,为何它还是屡禁不止?一位搞过多年卫生执法监督的人员告诉记者,打击外包科室有三难,一是承包科室大多数都挂靠在正规医院里,打着合作的旗号,变相外包,但患者根本无法辨别真伪。等到上当受骗再举报,那些游医早已为了逃避检查换了行医的地点。
二是打击承包科室远比打击个体非法行医艰难得多。个体行医者地方保护层没有那么深厚,而承包科室者都与医院形成利益共同体,不少的医院都主动去保护承包者,所以想收集证据没有那么容易。而且我们打击外包科室重点是去查收费合不合理、医务人员是不是本院医生、有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但是承包者一般都与医院联合好,做得很隐蔽,我们一般查不出什么。
三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并没有对承包、出租科室做出明确的规定。虽然在2004年卫生部下发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把承包、出租科室定为违反法规的行为。但对出租、承包科室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合作”、“托管”等的关系没有明确的界定,这种法规上的模糊地带,给了医疗机构、承包者建立“黑窝”赚“黑心钱”的空间。
《市场报》(2005年05月10日第六版)
来源:人民网-《市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