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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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涂饰工程
13.1一般规定
13.1.1本章适用于住宅内部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和美术涂饰的涂饰工程施工。
13.1.2涂饰工程应在抹灰、吊顶、细部、地面及电气工程等已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进行。
13.1.3涂饰工程应优先采用绿色环保产品。
13.1.4混凝土或抹灰基层涂刷溶剂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8%;涂刷水性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木质基层含水率不得大于12%。
13.1.5涂料在使用前应搅拌均匀,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完。
13.1.6施工现场环境温度宜在5~35℃之间,并应注意通风换气和防尘。
13.2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3.2.1涂料的品种、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13.2.2涂饰工程所用腻子的粘结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3.3施工要点
13.3.1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混凝土及水泥砂浆抹灰基层:应满刮腻子、砂纸打光,表面应平整光滑、线角顺直。
②纸面石膏板基层:应按设计要求对板缝、钉眼进行处理后,满刮腻子、砂纸打光。
③清漆木质基层:表面应平整光滑、颜色谐调一致、表面无污染、裂缝、残缺等缺陷。
④调和漆本质基层:表面应平整、无严重污染。
⑤金属基层:表面应进行除锈和防锈处理。
13.3.2涂饰施工一般方法:
①滚涂法:将蘸取漆液的毛辊先按w方式运动将涂料大致涂在基层上,然后用不蘸取漆液的毛辊紧贴基层上下、左右来回滚动,使漆液在基层上均匀展开,最后用蘸取漆液的毛辊按一定方向满滚一遍。阴角及上下口宜采用排笔刷涂找齐。
②喷涂法:喷枪压力宜控制在0.4~0.8mpa范围内。喷涂时喷枪与墙面应保持垂直,距离宜在500mm左右,匀速平行移动。两行重叠宽度宜控制在喷涂宽度的1/3。
③刷涂法:直按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先难后易、先边后面的顺序进行。
13.3.3木质基层涂刷清漆:本质基层上的节疤、松脂部位应用虫胶漆封闭,钉眼处应用油性腻于嵌补。在刮腻子、上色前,应涂刷一遍封闭底漆,然后反复对局部进行拼色和修色,每修完一次,刷一遍中层漆,干后打磨,直至色调谐调统一,再做饰面漆。
13.3.4木质基层涂刷调和漆:先满刷清油一遍,待其干后用油腻子将钉孔、裂缝、残缺处嵌刮平整,干后打磨光滑,再刷中层和面层油漆。
13.3.5对泛碱、析盐的基层应先用3%的草酸溶液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刷干净或在基层上满刷一遍耐碱底漆,待其干后刮腻子,再涂刷面层涂料。
13.3.6浮雕涂饰的中层涂料应颗粒均匀,用专用塑料辊蘸煤油或水均匀滚压,厚薄一致,待完全干燥固化后,才可进行面层涂饰,面层为水性涂料应采用喷涂,溶剂型涂料应采用刷涂。间隔时间宜在4h以上。
13.3.7涂料、油漆打磨应待涂膜完全于透后进行,打磨应用力均匀,不得磨透露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