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 私拆乱改的装修行为最高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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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月3日起,新版《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开始施行。按照新规定,任何私拆乱改的装修行为都将被罚款,罚金最高可达10万元。
根据新《条例》规定:在楼板、阳台、露台、屋顶超荷载铺设材料或者堆放物品,在室内增设超荷载分隔墙体;在住宅楼房外檐上增设门窗、拆窗改门或者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改住宅楼房或者与其结构垂直连体的非住宅房屋的基础、墙体、梁、柱、楼板等承重结构都是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实施上述行为的将视情节予以罚款。拆改墙体、梁、柱等承重结构的行为将有可能被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