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基础所科技开发工作的深入发展,对科技开发工作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科技开发是指把科研成果和技术市场化,通过技术转让、
技术开发、产品销售、技术服务等方式,使之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并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过程和活动。我所各部门及全体职工应转变观念、开拓进取,按国家有关法律和规定,努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为我所的改革和振兴做出贡献。
二、 我所一切职务技术成果和技术均为国家和基础所单位所
有,所内一切科技开发项目均由科技开发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统一组织协调管理。
科技开发处是所长领导下的所科技开发工作的执行管理机构,其职责为:负责起草、修改所科技开发规划,管理规定及分配比例;负责所内科技开发项目管理、监督、起草合同、参加谈判、组织签约等工作;负责申报新药证书、专利;负责组织所内职务技术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界定及国有资产的登记;负责对所属企业实行监督管理;协助人事部门进行科技开发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
三、为推动我所科技开发工作,设立基础所科技开发技术委员
会,委员从所内高职以上科技开发骨干中产生。其性质为:所长领导下的科技开发技术评议组织,是所长实施对开发工作领导的咨询、参谋机构。其职责为:
1.评议基础所科技开发发展规划;
2.评议基础所有关科技开发的政策、规定及实施细则;
3.审评申报各类开发基金(含新药基金、'863 '中试基金等)的项目计划;
4.审评申报新药证书、专利证书的项目;
5.审评申报各类科技开发奖、成果推广奖的项目;
6.评议重大合作、转让项目的技术价值、市场前景、合作伙伴及合同重大条款;
7.评议外单位(或企业)产品挂基础所(院)名牌及监制项目;
8.反馈市场信息,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四、基础所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科室、部门转向科技开发,并
为之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科技成果的发明、完成人,应积极推动科技成果产品化,在产品转化的过程中应当依法规范行为,依照合同履行责任、承担义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五、基础所设立科技开发奖,对为所科技成果转化做出贡献的
部门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贡献大的,尤其是获得新药证书、生产批准文号和年交所_______万元或累计交所_______万元以上者,给予重奖。
同时,全所职工均可以为所内成果转化进行中介,中介成功后,按贡献大小,自实际效益中予以奖励。
六、根据开发项目的进展需要,经过论证,基础所负责项目申请新药证书、专利等,申请费用由本所承担(不经论证不承担费用)。课题组要积极努力将获药证和专利的项目推向市场,产生应有效益。若专利在批准之日起三年内没有经济效益的,基础所从第四年起不再承担年费。
七、全所职工和部门、企业均应认真遵守本所有关开发工作的各项规定及分配标准,任何个人和部门、企业不得违反规定从事损害本所合法权益或损害所内其他部门、企业的活动,如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除所内通报批评外,还将没收其不当收益。并视情节轻重停发奖金、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关于所(院)内科技开发项目的分配比例和《科技企业管理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