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人民法院
查封公告
( ) 执字第 号
本院依据( ) 执字第 号民事裁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查封了被执行人____所有的________,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有关部门不得协理财产转移手续。违者,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院印)
附:
一、首部
依次写明以下事项:
1.制作文书的法院名称
2.文书名称
3.文书编号
二、正文
1.写明查封的依据和查封的对象。表述为:“本院依据( ) 执字第 号民事裁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查封了被执行人____所有的________。”在其中的空白处依次填写查封裁定书的文书编号,实施查封的日期,被执行人的姓名或名称以及被查封财产的名称、数量、财产处所等内容。
2.查封的效力。表述为:“查封期间,禁止任何人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处分,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财产转移手续。违者,本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此公告。”应当指出的是,本公告用纸的大小,根据执行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案卷中应记明张贴的时间以及地点等有关情况。
三、尾部
1.制发本文书的时间(年月日)。即签发法律文书的日期,而不是承办人拟稿书写的日期。
2.制作本文书的人民法院的院印。其位置应当在制作日期的上侧,要求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必须不偏不斜,保持公正、严肃,文字、国徽必须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