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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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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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销 登记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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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 □ 签名: 农民专业合作社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 □ 年 月 日 | |||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份数 | |
1 |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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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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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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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须知:
1. 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或者清算组负责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交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签署、农民专业合作社盖章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同时缴回《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3. 在选择的类型 □ 打√。
4.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者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