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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名(或曾用名)公证书

 

(  )  字第  

  根据      市户籍管理机关记载(或  单位公务人员档案记载),兹证明   (男或女,       日出生),原住        号(或现在    国),又名(或曾用名)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    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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