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停止执行通知书

    [  ]  号

______(被申请人):

  ____________(申请人)不服你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依法已予受理。……(需要停止执行的事由)。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日前,停止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特此通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复议专用章)

  抄送:____________(申请人)


相关法律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