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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样式之二]强制执行公证书
(  )  字第  号  
  根据债权人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申请,经查,债权人   与债务人   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合同内容符合《    》的规定;根据上述合同的规定,债务人   应于  年 月 日将   偿还债权人   ;现债务人违反了合同规定,尚未把欠款(或物品)全部偿还给债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款的规定,特证明:债务人   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所欠本金  币   元、利息  币
  元,合计 币  元(或  物品),偿还给债权人       。
  逾期不付,债权人   可持本公证书向    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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