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国家赔偿法律文书(式样5-1)——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申请补正通知书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
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申请补正通知书
×公赔支补字〔××××〕×号
×××(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
本机关收到你提出的国家赔偿费用支付申请。经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根据《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补正以下材料:······(需要补正的全部事项)。
收到申请的时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年××月××日
(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
一式二份,一份交赔偿请求人、一份附卷。
制作与使用说明
一、本文书是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的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赔偿义务机关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事项的文书。
二、填写补正事项应明确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具体要求,补正时间应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