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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国家赔偿法律文书(式样1-2)——国家赔偿申请补正通知书
×××(赔偿请求人姓名/名称):
本机关收到你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经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第四款、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请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补正以下材料:······(需要补正的全部事项)。
    收到申请的时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
(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章)
 
 
 
 
一式二份,一份交赔偿请求人、一份附卷。
 
制作与使用说明
 
一、本文书适用于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二、本文书是赔偿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赔偿义务机关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事项的文书。
三、对于行政赔偿案件,法律依据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二条第四款、《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第一项;对于刑事赔偿案件,法律依据增加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
四、填写补正事项应明确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及具体要求,补正时间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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