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
本机关于 年 月 日查明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已违反了
之规定,现依据
规定 ,决定予以你(单位)□警告;□罚款 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 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 。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或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卫生监督员签名 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
年 月 日
我于 年 月 日 收到本决定书,卫生监督员在处罚前已向我(单位)告知了权利,并听取了我的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