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同意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的函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资格的请示》(中远人力[2006]24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所属企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
  请你公司按照《关于开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4]12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22号)要求,指导试点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确定鉴定的职业和等级,并报我部培训就业司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要突出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结合生产服务过程对企业技能人才进行评价。要规范工作程序,加强鉴定质量管理。
  希望你公司将试点工作作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并建立和完善职工培训、鉴定、使用和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促使企业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试点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部培训就业司和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