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暂停执行今冬季节性电价的通知
今年上半年,江西省用电负荷大幅增长,为鼓励用户削峰填谷,转移高峰电力需求,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江西省发改委在《关于疏导江西电网电价矛盾规范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发改商价字[2004]551号)中出台了江西电网在7月1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试行销售侧季节性电价的政策。随着今年下半年国家宏观调控效果逐渐显现,江西省用电负荷由高位加速增长向平稳增长转变,江西电网供需矛盾已经缓解,预计今冬电力供应可以满足电力需求。因此,经研究确定,停止执行2004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试行的销售侧季节性电价。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