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万家寨水利枢纽暂定上网电价的批复
水利部:
  报来的《关于核批万家寨水利枢纽上网电价的函》(水财(1998)34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办函(1992)21号文件确定的发电与供水的投资分摊比例,暂定万家寨水利枢纽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503元(含税)。上网电价与售电地区电网销售电价调整同时执行。在电网销售电价调整以前,按我委计价格(1998)207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核定万家寨水利枢纽上网临时结算电价为每千瓦时0.171元(含税),在因国家政策因素导致电网供电成本发生变化时可相应进行调整。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